据两位村民介绍:2005年12月底,以廖真琼、叶春芳为代表的260多户村民受郫县犀浦镇政府的欺骗与郫县犀浦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新居工程住房(货币)安置协议书。
没有想到这极为不公平的协议也只是一页废纸,协议上政府说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场,按照城市规划的统一要求,根据郫府【2005】45号文件双方签订协议,关键其实只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场。
2008年初,村民们陆续住进了安置房,可根据协议约定同时应该交给村民的营业用房,却拒绝交付给村民,政府官员以“合同没有时间限制”为由,让村民们无限期的等下去。
据了解:当时很多人不愿意,政府部门组织各村社队长、代表等开会,其实这个开会就是所谓的政府手段“收买”,参加的人得到了一万、两万的“好处费”。当时政府还口口声声给参与开会的人承诺,以后开发商还会为他们提供该项目的新股份等,村民们不愿意签,但又怕惹上麻烦,也就只有签了,郫县政府就是以这种手段欺骗村民与其签订协议的。
当时善良又懦弱的村民们认为:“我们的村民如果不签订,政府部门也会用强制的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我们的周围,由于强拆,妻离子散,搭上生命的事件比比皆是,村民们虽然认为协议不平等,但既然政府这样说了,也只好忍痛签字。签字之后,该社的村民也“如愿”得到了房屋,但房屋却存在着各种质量问题,这些村民们都只好自己忍受了,可根据这份不平等协议约定:“对界定区域内核定的拆迁农业人口按人平6-8平方米,每平方米1600元的标准优价购买营业用房,由集体统筹购房12-16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并约定在村民们入住新居时交付却一直得不到落实。
据廖真琼、叶春芳讲述,该营业用房早已修好,但是一直不分配给村民,村民找有关部门时,相关工作人员说:“现在没有修好,拿什么给你们呢?”村民问何时能够修好时,政府部门直接回答就是:“该修好的时候就修好了”。
村民们认为:是犀浦镇政府和开发商勾结,从中获利,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把本该属于村民的营业用房出卖给开发商,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老百姓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营业房,却迟迟不给大家,使得老百姓生存艰难。
从此村民很多都走上了漫长的上诉路,在上访过程中,受尽了艰辛,遭到镇压、恐吓、关押、判刑的不计其数。
经过多年的上访,犀浦政府为了对上有个 “交代”。只答应先用抓阄的方式分配每人2.1平米的营业房给村民,村民们不同意,联名签字盖手印反对分配这2.1平米,生产队也为村民盖章表示确认,但村民还是斗不过强权。
2011年5月份,犀浦政府出动大批警察,将生产队长和一些村民强行绑架到镇政府,让他们去抓阄,分配“2.1平米的营业房”给村民,而根据协议应该得到的另外5平米协议,却说是以后修好了就给,可什么时候开始修,都还没有着落。而早已修好的营业房,却被政府卖给了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