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湖南永州卫生局袒护涉嫌医疗事故医院

(维权网信息员萧和协报道)本网信息员5月4日接到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周先生的投诉。投诉称他的妹妹周辉去年在东安县中医院做鼻部手术,术后左眼完全失明。后经永州市卫生局鉴定,中医院没有责任。据介绍,周辉在向医院讨要说法时,该院刘姓院长说“市卫生局就是我们老子,老子是不会判儿子赔钱的。”

2011年5月2日,周辉因鼻子不适到东安县中医院就诊,经检查,只诊断患有副鼻窦炎、鼻息肉等疾病,遂遵照医嘱接受手术治疗,没想到一个鼻部手术竟把眼睛弄瞎了。周先生说,经湖南省湘雅二医院鉴定,属于“视神经挫伤萎缩左眼盲目(盲目5级)七级伤残”。

周先生说,院方为规避风险没有在手术前做该做的视力检查,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主刀的周顺安医生没有明确告知,而《手术告知书》也只注明“手术可能导致各种暂时的不良反应”,并没有说明术后可能致使眼睛残疾。此告知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是站不住脚的,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

周先生说,永州市卫生局医疗鉴定办公室找来几名鉴定专家,以“术前告知书和患者可能术前有视神经方面的问题、术后突发导致左眼失明属自身疾病所致、时间上属于偶合”等不实之词,帮助东安县中医院推卸责任,鉴定文书上甚至没有盖单位图章。

周辉及家属两次书面向市卫生局申请,要求依法再次鉴定,都遭到无理的拒绝。周先生向本网信息员表示,若当地政府再不解决问题,他们将会在近期到省里甚至北京上访。

周先生电话:151116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