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本网信息员近日接安徽省界首市访民韩玉成反映,他与妻子王凤莲二人自1994年起就在县环卫局做清洁工,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为临时工,后于2001年6月与县政府行政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界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上劳动合同专用章,但行政中心迄今未依法为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缴纳社会保险金,支付的工资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于2011年6月提起劳动仲裁及其诉讼,可最终未获法院支持,劳动关系竟然被法院认定为劳务关系。
据韩玉成反映,他们夫妻二人皆是1955年出生的,从1994年起就在界首市环卫局从事清洁工的工作,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1年6月20日,按领导安排他们与界首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间达15年之久,他们从事保洁员工作,界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上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勤勤恳恳地从事保洁工作,领取微薄的、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2011年,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鉴于岁数已达到或将达到退休年龄,要求界首市政府行政中心为二人缴纳社会保险,遭行政中心拒绝,这才于2011年6月提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后,分别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行政中心补缴社会保险金,及补发工资中低于最低工资的部分。
界首市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2年4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与界首市政府行政中心的关系为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驳回韩玉成、王凤莲二人的诉讼请求。在判决理由中以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未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名,行政中心法定代表人未在合同书上签名,仅是副主任签名,且未盖公章为由,而丝毫不顾韩玉成、王凤莲二人的工资存折的证据,更无视岂有劳务关系所得低于劳动关系所得这一有违常识的情况。如此,依法于2005年就达到退休年龄的王凤莲,在行政中心不补缴社会保险的情形下,就无法办理退休,而韩玉成则在2015年达到60岁法定退休年龄时无法办理退休。
韩玉成对本网信息员表示,他们夫妻二人从事清洁工工作近20年,如今年老体衰,就指望着能办理退休,以便养活自己。目前韩玉成上有年近90高龄的母亲需要赡养,下有一子正在读书,为打劳动争议官司,已经被赶出工作岗位,生存压力极大。
界首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公开对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声称:只要他在,你们就别梦想着社会保险;而界首市法院院长在回答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对判决合法性的质疑时,则称:法院端政府的饭碗,政府要求法院怎么判,法院就怎么判!他个人无能为力,爱莫能助!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我国自1995年《劳动法》开始生效就从法律层面上消除了临时工的概念,而韩玉成、王凤莲夫妻二人则一直在界首市环卫局从事清洁工工作,身份就是临时工,直至2001年6月,按安排与界首市政府行政中心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时间长达15年,可该行政中心却不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以签订合同的瑕疵来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此就是否定劳动者的生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