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成都出租车业主陈琼书上访被刑拘,事前留下遗书(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亚春报道)527,笔者从温江出租车上访人员手里,拿到因上访被以“聚众让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的私有出租车司机陈琼书在上访前写的几份遗书,这几份遗书分别写给“婆婆、父母、儿子和老公”文中表露了她对家庭的热爱,和对政府侵吞他们的合法财产的无奈和绝望。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主说:陈琼书的丈夫毛留成(电话:13808209122)是在陈琼书被捕后整理房间发现的,他十分担心他老婆的安危,因此,印发了很多份向维权的出租车车主们发放,希望他们看了后向政府求情,放过他老婆。
    
这位车主说:毛师傅十分担心他老婆在看守所里面自杀,或者被警察施以酷刑被自杀,因此,印发出来希望大家帮忙呼吁。
     
笔者还从另外渠道得知了他们这次上访的上访材料电子版(该电子版上访材料已经递交给了国家信访局,交通部,公安部和发改委):

附: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出租车经营者要求依法受让经营权的请求

尊敬的  
                 
我们是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140辆出租车的个体经营者。我们于200112月由温江政府以定向授予的方式获得了出租车的第三轮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为10年。20111231日该轮经营权到期,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原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了符合《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我们140位合法经营者理应享有优先续签权,然而温江区政府个别当权者为了谋取出租车行业的利润,官商勾结,不仅非法剥夺了我们优先续签权,而且还彻底不许我们再行获得续签权,强行将我们的出租车经营权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直接交给了由温江区运管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余宁(公务员)任总经理的“兴运”、“金马”、“利民”三家空壳出租汽车公司。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余主任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代表政府某些当权者跳出来利用空壳出租车公司(备:在几个月的维权上访期间,我们个体经营者强烈要求自己成立有真正实力,规模化集约化的出租车股份公司,并可在政府指导下管理自己,但必须是我们140个老出租经营权要在不被转移的前提下,可政府坚决不同意!并忽悠我们说欢迎我们成立公司,但只能竞标下一轮新增经营权,能竞标好多个不作保证)取得经营权,然后又利用政府权利高压个体经营者带车为其服务,他们不出一分一厘就可以坐地抽成赚取暴利。我们是温江出租车的开创人,对温江的出租行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些司机由于长期开车身体受到了伤残,甚至为此献出了生命。我们创业艰苦时无人问津,当我们将温江的出租车市场发展到有利可赚时,某些人就眼红了,官商勾结利用国家权利强抢我们140名车主及家属的生存之本,迫使我们陷入生活无着,负债累累的境地。我们在伤心欲绝、苦不堪言的情况下,只能要求政府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政府给的解释就是用警察暴力镇压我们。采用四五个警察拖一个人的暴力方式将车主及家人扔上公交车,老人,残疾病人等都不放过,其中卢宗萍、李家和(烈士家属,62岁)、范贤金(62岁、直肠癌病手术患者)、柴金分(62岁、严重高血压患者,烈士家属)等数人伤势十分严重。干警王勇对我们施暴,王秀远(主要代表)被打得惨叫不断,用手铐铐住,不允许大小便,不给吃喝,在长达几十个小时的时间里,受害人数次哀求都置之不理,真是惨不忍睹。王秀远等8人被无故拘留5天至8天不等。其后,我们车主又多次向温江政府反映我们的诉求,都遭到了温江政府的暴力镇压,多名车主被警员施暴,无辜被关押在派出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抱着高压强制、吃定百姓的态度,置民生于不顾,并污蔑我们攻击政府、挟持政府、扰乱社会视听。我们不懂为何与我们同属四川省成都市管辖的乐山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等地,同样是出租车经营权到期,这些县区都能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依法将出租车经营权续签给出租车车主,而温江区政府却能鸡立鹤群,不顾百姓死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了《关于解决当前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有关问题过渡性措施的意见》(川交函[2011]171号)专门对此事有规定,但温江政府拒不执行。请问领导难道他们可以不受共产党的领导,不听党的话,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随心所欲?!我们这些经营者多数来自城镇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失地农民、烈士遗属。购买资金大部分是我们买断工龄,失地补偿等资金,还有一大部分来自民间借款与贷款,多方筹措来的购车资金。现在政府某些官员夺走我们的生计,逼迫我们走投无路,恳请领导和相关部门为我们成都市温江区140辆出租车业主及家属留下一个活路吧!

综上所述:温江政府剥夺我们经营权,暴力镇压我们合法维权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国法所不容。在此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和相关部门为我们温江140辆出租车车主伸张正义:调查温江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140辆出租车经营权到期不合理不合法的处理,还广大个体经营者一个公道,将出租车经营权依法续签给我们;严肃查处上述滥用警力,暴力对待依法维权群众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还受伤车主一个公道。

跪谢!!!!!!!!

请求人:温江140位出租车车主(具体签名见附页)

二零一二 年 五月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