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

福州冤民林应强要求依法归还申诉复核权(图)

(维权网信息员任长军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福州冤民林应强昨天(5月11日)相继接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仓山区法院一电话,说“有关林应强被坐牢4年一案的申诉复核,将由福州中院、仓山区法院、仓山区委、仓山区政法委联合进行‘听证’代替”。

福州冤民林应强不禁愕然,自己因举报腐败村长张文灿违法行径,反惨遭其构陷入罪而被坐牢4年一案,是一起典型的诬告陷害刑事案件。经林应强和其父亲林东发申诉后,福州中院已经于2年前驳回申诉,随后由福建省高院复核申诉。但是福建高院受理近3年后仍压案不办,早已超过申诉时限就是不作为。

针对故意制造本起冤案的仓山区法院和福州中院,根本就是在玷污法律泯灭公平正义。目前冤民林应强冤案的申诉复核,已经与这两级制造冤案的始作俑法院无关。根据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复核申诉有权机关应是福建省高院,且福建高院于2010年元月20日已受理。因此福州和仓山区两级法院及仓山区委、仓山区政法委的所谓“听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当初在制造冤案非法囚禁冤民林应强之时为何不进行“听证”!

虽经过冤民林应强和其父林东发长达多年的不间断进京“告御状”、“告洋状”,冤案复核至今仍杳无音信。林应强不禁质问:与本起冤案复核无关的福州中院、仓山区法院、仓山区委、仓山区政法委凭什么剥夺林应强的刑事案件申诉复核权!!!作为腐败村长张文灿幕后保护伞的仓山区委主要领导,凭什么干涉司法!!!

显然以所谓“听证”代刑事案件申诉复核,实是荒唐之极,其幕后又是腐败在作祟。福建高院迟迟不依法作出申诉复核,难道不是在为诬告陷害犯罪的腐败村长张文灿开脱罪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