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本网获悉,杭州异议人士朱虞夫二审裁定书下达后,于5月10日被送往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
据李敦勇律师讲,他于本月7日前往杭州市上城看守所会见了朱虞夫。整个会见进行了两个小时左右,今天他见到朱虞夫被押上囚车送走。据李律师说,朱虞夫对二审(终审)判决不服,已经委托律师继续向最高法院申诉。朱虞夫的身体尚可,对于关注他的各界朋友们表示感谢。
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出生。毕业于杭州教育学院中文系,1978年底,投身杭州民主墙运动。1979年,在杭州创办民刊《四五月刊》社,此后被当局多次传唤和抄家。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再次被传唤。
1998年6月,积极投入民主党的筹备工作。遭到传唤、抄家、非法拘禁。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9月15日正式逮捕。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出狱后的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3月5日再度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2012年2月10日朱虞夫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