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番禺公安局以徐琳“案件涉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维权网信息员周月报道)44,广州公民徐琳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并关押于番禺沙望看守所。54,当局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及向家属下达通知书的情况下,将徐琳监视居住秘密关押它处,直到今日家人也无法获知徐琳被关押地点。

523上午,徐琳妻子王女士聘请的委托律师王全平和黄宇来到番禺公安局,向办案人员递交公函和会见申请,但遭到办案人员的推诿,随后办案人员告知律师需到东涌派出所办理会见申请。下午230分,两位律师又赶到东涌冲派出所递交会见申请,派出所警察又以不是办案单位需向上级请示,最终警察代番禺公安局向律师传达因徐琳“案件涉密”不予会见的口头答复。王全平告知派出所工作人员,律师会见要经过批准,如果“案件涉密”不予会见,办案单位必须出示有效的书面法律依据,而不是口头答复,但遭到对方拒绝。

经过徐琳妻子王女士多次抗议及与国保交涉,最终国保同意安排王女士和丈夫在东涌派出所会见。

524上午10点,王女士和徐琳的妹妹来到东涌派出所,进派出所后两名女警察以执行公务为由,对其二人搜身并要求配合开展工作。在王女士和徐琳的会面谈话过程中,他们的言行都受到警察的严密监控。根据王女士的判断在她与徐琳的谈话过程中,能明显感觉徐琳可能迫于某些压力,对于有些事情不敢直面回答。谈话中王女士问及徐琳因何事被监视居住,什么时候回家,徐琳说不知道。当徐琳妹妹问及哥哥目前被关在什么地方,徐琳则回答:“神秘的地方,不知道”,整个谈话进行了40分钟后结束。

随后王女士又向旁边的国保问道:徐琳究竟犯了什么事情?
国保: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无可奉告。
王:还要关多久?
国保:要看徐琳的表现。你们有请律师吗?给钱了吗?
王:请了
国保:请了如果没给钱最好,律师都是骗人的请了也没用!
王:徐琳什么时候可以出来?
国保:看表现,如果表现不好,最后要交法院审判。

王全平律师说按照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必须在家里,如果监视居住它地,办案单位都必须书面通知家属。显然,当局这一做法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王律师的判断,徐琳被抓的导火索不是上街举牌,而是他在网上发表的一首诗——《就是现在》。他说在这首诗里可能有几句话是比较敏感的,但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当局不能随便抓人,如果因此被判刑,那就是典型的文字狱了。

信息员最后了解到,王全平和黄宇两位律师准备在近期向广州检察院提出控告番禺公安局非法拘押当事人的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