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本网信息员从访民处获悉,安徽维权人士王西乐被公诉“诈骗罪”一案将于5月8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蒙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这是王西乐于2011年9月12日被蒙城县警方抓捕,检察院决定逮捕公诉以来第一次开庭审理。
针对王西乐被指控的“诈骗罪”,多位了解王西乐的访民称,蒙城警方为追究王西乐的刑事责任竟然拘留所谓“诈骗案”的“受害人”,逼取口供;其后这些警方所称的“受害人”皆写证明书,证明王西乐给他们写材料未收钱,这些证明早已送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可警方及检察院置事实于不顾,坚持公诉王西乐,可见此案是因为王西乐为公民维权而进行政治迫害,而非刑事案件。
据悉,王西乐于2010年2月发起成立“中华民监反腐败联合会社”,以会社名义共向中央各机关邮寄了大约200份举报、控告和建议;其中于2011年6—7月份向中央各机关邮寄控告蒙城县政府“非法毁坏、倒卖、占用基本农田”,“滥拆民宅成灾”;又帮蒙城县农机人员写了县政府将“安徽省农局所拨的用于解除农机人员劳动关系的巨额安置款贪污占用”。
据访民反映,就在王西乐到蒙城帮蒙城县8位农机人员写好材料离开后,这8人就被蒙城警方控制,如果王西乐真的诈骗他们的钱财,这些人就是受害人,理应受到警方保护才是,可警方所为却是将这些被解除劳动关系,安置费“被政府贪占”,指望王西乐写材料向中央政府举报的农机人员抓起来,其最终目的就是获得定王西乐“诈骗罪”的口供!
王西乐一案本网将会持续关注。
本网2012年2月20日《安徽维权人士王西乐被以“涉嫌诈骗罪起诉”,安徽访民呼吁社会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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