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星期二

四川彭州地震灾民至今无法自建房住棚屋(图)

                
                                    


黄卫网上投诉内容

临时搭建的住所


(维权网信息员李沙报道)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团山村六社村民黄卫投诉称:他们家因地震受灾,房屋全部被毁, 至今无房居住。2009年彭州市政府下发了36号文件,根据文件规定,他们家选择了原址自建的方式,打算在原址修建住房,以解决最基本的居住问题,在办理完毕全部修建住房所需手续后,于2009318动工,此时,彭州市龙门山政府却阻止了他们家的施工,并以招商引资项目(清凉寺)为由,阻止了他们家的灾后重建,又不给他们解决住房问题,至今他们还居住在破烂的临时搭建棚户内,为此向各级国土部门投诉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黄卫家多次以手续完备为由要求继续进行修建住房,但是龙门山政府却称征地修建寺庙必须占用土地,无视他们家的合法合理请求,当他们家找到政府要求另外划地以另选址修建住房时,龙门山政府不予理睬,并且避而不见。

据黄卫介绍:当地政府采用以租代征的违法征地模式,黄卫一家于20114月到成都市国土局执法大队举报了当地违法征地事实,在成都市国土局执法大队干涉下寺庙修建于5月停工。但是停工之后成都市国土局执法大队一直没有书面回复举报人对当地违法用地的处罚情况,如今,耕地已荒废3年,当地政府明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尚未依法处理,仍以拆分土地分批征地的方式为其办理用地审批、颁发土地证书的,试图通过分批分块对违法占地进行审批。

当地政府告知黄卫一家:可以在原有宅基地修建房屋,不再征收他们家的宅基地以及耕地。然而由于当地自古便有“生不居庙前,死不葬庙后”的风俗,如今他们家宅基地就在已经初具雏形的寺庙门口,同时拒绝赔偿由于政府当初阻拦他们家修建房屋,中途停工以来的所有损失。

黄卫认为:政府征地是国家的行政行为,龙门山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透明执法,但是在该事件整个过程中,龙门山政府既没有出示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也没有发布任何征收公告,更没有就征收价款、面积、补偿标准作任何告知,整个过程中更无任何书面文件,就不顾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和基本居住权,口头阻止并征收了他们家的建房土地。而政府违反程序、违反法律征收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非法转让他人修建寺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同时当地政府在他们家举报之后依然置国家法律不顾进行土地审批严重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黄卫要求:
1、对准予违法用地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处罚,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以及政府的行政形象。
2、停止违法用地审批,停止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拆分土地分批征收。
3、如果要修建寺庙,要求政府另外划分同等面积的宅基地。补偿这3年以来申述人的银行贷款及其他损失。

另据黄卫称:他弟弟黄路也是类似情况,不同的是黄路根本就得不到审批的宅基地。2010年政府引进清凉寺项目征收了黄路的宅基地及耕地,黄路多次提出自己拥有宅基地需求,当地政府回复称:本社用地不够,无法给与合法手续修建房屋。黄路希望国土局相关部分介入调查清楚政府或者村民违法用地的事实情况。

按照四川省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农村每户宅基地最高不超过300平方。但是18户自建户为什么20多亩土地都不够分?黄路一家目前也居住在临时搭建的窝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