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李思华在天安门遭警察任意搜查、拦截

(维权网信息员申泉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江西新余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5月30日下午向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信访部门送达了申诉材料并陪新余维权人士李小根去了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和西城区司法局、北京市和西城区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进行了交涉或投诉后,路过天安门,遭到警察的无端搜查与拦截。

当日下午4时许,李思华与李小根在天安门广场,突然被一名身着制服的年青警察和一名便衣工作人员拦住盘查。他们被盘问是否进京上访?来了多少人?他们回答只两人、非上访后。警察竟然肆意搜查他们的包与身上,从包里搜出了上访材料,青年警察当即要他们进地铁口“打道回府”,否则,警察说就没收信访材料并送久敬庄(访民黑监狱)。

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5月18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办维稳人员关在远离市区的罗坊会议纪念馆黑监狱里,21日翻墙逃回市区后,在朋友的帮助下,突破维稳人员的围追堵截,曲线北上,于24日与助选义工、征地维权访民李小根一同抵达北京。

据李思华投诉反映,2005年,新余法院冤判他与前妻用虚假验资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罪。该刑事判决,在行政上则成了“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公司登记”的处罚依据,在民事上则成了“买卖无效,返还商城”的判决依据,从而,帮助一家官二代、富二代的南昌公司,抢夺了其前妻公司投资数千万元收购的一座大型商城,将其夫妇及其公司和商城一并打入了十八层地狱。

2010年底,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对于李思华前妻向验资机构的索赔诉讼,又作出该验资报告并非虚假的民事判决。同一个法院,对同一份验资报告,刑事上为了作出有罪判决,就认定其虚假;民事上为了驳回索赔诉讼,就认定其并非虚假,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黑白判决。

本案验资报告并非虚假的民事判决,足以推翻刑事上的有罪判决和行政上的撤销决定。为此,李思华先后向渝水区、新余市、江西省三级法院提起刑事申诉和行政起诉,但地方法院却知错不改,拒不受理立案,并且拒不签收诉讼材料。尤其是李思华独立参选人民代表并坚持选举打假而成为敏感人物后,其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根本就无人理睬。

李思华决心进京告御状,誓将申诉维权进行到底。同时,李思华曾承诺无偿帮助渝水区通洲办西合村村民赴北京处理一场行政代理合同纠纷。但是,新余维稳机构“侦察”到刘萍、魏忠平在北京寻求伤残司法鉴定并就关黑监狱和打断肋骨等多起恶性刑事案件进行上访后,一边派人赴京并买通北京的黑保安对他们展开抓捕行动,一边在新余将李思华关进黑监狱,迫使李思华翻墙脱逃。

李思华他们费心千辛万苦赶到北京,居然被警察肆意搜查与拦截。李思华跟本网信息员说:既然国家层层设置信访机构,却为何又处处拦截访民?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却为何又任意打压访民,对访民想抓就抓、想关就关、想打就打、想抢就抢?难道各级信访部门都是忽悠访民的吗?难道访民就没有人权吗?这本属简单的常识,却成了纠结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