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罗茜:李旺阳自杀之疑点重重


201266,我在第一时间惊悉朋友李旺阳非正常死在由邵阳市公安局安排他住院的邵阳市大祥区医院的病房里,准备马上赶去现场悼念。但是没有想到邵阳警方提前赶到我家禁止我离开新宁县去邵阳市看望朋友最后一眼。

据到现场的李旺阳另两个朋友刘先生和李先生说,李旺阳可能是他杀,有以下疑点:
一、刘和李昨天去看望李旺阳时,他昨天还很正常,很乐观。
二、65号晚上,李旺阳的妹妹李旺玲给他送晚餐时,李旺阳还要她买收音机给他训听力,希望能恢复听力。
三、死者死时是挂在窗户上,脖子上勒了一条小布条,但布条来路不明:(1)李旺阳自住院以来,病房里从来没有布条之类的物品;(2)病房的被子完好无缺。(3)李旺阳住在六楼,已双目失明,无法离开病房下楼去找布条。
四、死者死后双脚点地,脚还是弯曲的。
五、死者的尸体马上被警方拖走,连家属也不知道运往何处。家属无法了解死者尸表。

邵阳警方告诉我说,李旺阳是百分之百的自杀,警告我不要插手这事,这是上面的命令。并且对我监视住处,我无法离开。

邵阳市不但是一个对民主维权人士打压极为残酷的臭名昭著的地方,而且也是离奇“被自杀”频频发生地方。2008年我因协助邵阳市原武冈常务副市长杨宽生家属因不服杨“被自杀”之死亡意见书而鸣冤,结果被劳教两年。

笔者认为,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和公安部《规定》,对于非正常死亡的进行尸表检验或者尸体解剖,家属应当到场。现在邵阳市警方不但不让家属了解尸表状况,而且把尸体匿藏起来,这能不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
二、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定性必须要经过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调查走访,必要时还可以进行侦查实验,排除一切疑点后才能定性。
三、现在邵阳市各级部门全力以赴阻止李旺阳的亲友和民主维权人士前往邵阳探望,甚至律师也禁止与家属接触。既然警方认为是自杀,就没有必要这样做,可以理直气壮让人们去了解真相。
四、李旺阳66日早上6点多被发现非正常死亡,9点钟警方就说他百分之百是自杀,定性如此之草率,是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刑法明确规定,存疑不定性,排除一切疑点是需要相当的时间和精力。
五、自526,美国《中国2011年人权报告》把李旺阳列为128名中国大陆被关注的民主维权人士以来,邵阳警方就开始加大对他的打击力度。历届中国政府对对美国的《中国人权状况报告》提到的民主维权人士的打击往往参用关押判刑之处罚。今年公布的人士多为普通人士且人数众多,全部判刑处罚社会反响太大,结合邵阳警方所为,人们有理由怀疑,是不是中国政府变更了处罚这些美国政府关注的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把关押判刑变更为一个个“被死亡”?
   
李旺阳“被死亡”又给所有民主维权人士发出一个危险的信号。此前在中国涉及民主维权人士的非正常死亡也有太多太多,并且多以“被死亡”结案。也许过不了多久,勒死李旺阳的布条会套到民主维权人士张旺阳、赵旺阳、钱旺阳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