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星期五

福州腐败村长张文灿凭啥逍遥法外(图)

(维权网信息员任长霞报道)近日福建著名维权人士纪斯尊通过查询有关福州冤民林应强被坐牢4年冤案及其起因的详细缘由后,非常气氛地说:“福州腐败村长张文灿凭啥逍遥法外?党纪国法岂可形同废纸!”。

冤民林应强被坐牢4年一案的真正起因是始于2004年12月21日发生在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办公室外的暴力围殴上访人事件。当天时任仓山区盖山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洪德潮(现任仓山区安监局局长)以原区委书记张森兴“约谈”名义通知林应强等十几个屿宅村失地农民代表到区委机关上访,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所谓“约谈”变成暴力围殴镇压上访人的圈套。当时就是腐败村长张文灿的儿子张春强(现是屿宅村村支书)带领几十个歹徒在洪德潮现场指挥下,下令用暴力镇压应约正在区委机关上访维权的林应强等失地农民代表。

从此之后冤民林应强才开始执着地举报腐败村长张文灿利用职权,以面积造假等非法手段侵占集体土地牟取暴利的犯罪行径。

张文灿犯罪行为被揭后就丧心病狂地用暴力进行报复,林应强共被暴力追杀5次致伤,有轻伤、轻微伤(法医鉴定),迫使林应强全家人是有家不敢回,只得在外租住。

张文灿除了疯狂暴力报复林应强外,后更进一步凭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降罪林应强。2007年11月6日林应强先被福州警方以莫须有的“利用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刑事拘留,接着警方根据张文灿等3人的诬告,变换罪名为“敲诈勒索”,公然制造林应强被坐牢4年冤案。

纪斯尊指出,公检法查案都是建立在徇私枉法基础之上,对于本案中所起作用和林应强相当的其他5个“同案犯”却都不予追诉。查案针对性明显,明目张胆构陷,而且只降罪于林应强一人。

虽然张文灿等3人构陷林应强在2003年至2006年每年春节前,以告发要挟对方, 4次向对方索要现金共53000元的伪证,但只有言词证据且疑点重重。可对于能指证林应强无作案时间的关键证据及证人,即林应强是从2005年初(区委机关被打后)才开始告发张文灿的,公检法在查实且已印证这个时间点的情况下,仍予以起诉及枉法判裁罪名成立,显是在故意制造冤案。

纪斯尊接着打个比方,倘若有3人口头随意指证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受贿10万元,按本案的审判逻辑,就直接判罪名成立,岂不当法律为儿戏!本案中张文灿等3人作伪证,明显触犯了《刑法》,构成诬告陷害犯罪,且造成严重后果。福建高院不依法作出申诉复核,却荒唐地以“信访听证”来非法剥夺林应强对冤案的申诉复核权,明显是在包庇犯罪!!!

林应强被坐牢4年,还被超期拘押一天,刑满后还要被欠债53000元,实让法律蒙羞!据悉林应强和80高龄的老父亲林东发对本案的枉法判裁都强烈不服,不断进京“告御状”、“告洋状”。

虽然腐败村长张文灿在福州手眼通天,涉嫌犯罪都能逍遥法外,就连纪检监察机关官员一听说是举报他都谈虎色变,哪里还敢立案查他。但不畏强暴的纪斯尊仍然发出:“福州腐败村长张文灿凭啥逍遥法外?党纪国法岂可形同废纸!”

据悉纪斯尊已接受冤民林应强有关代理本案申诉维权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