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7月19日下午4点许,如东县公安局向自焚人缪强的妻子送达一份《拘留通知书》(如公刑拘通字【2012】第293号),告知该局于2012年7月19日10时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缪强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如东县看守所。这意味缪强可能被判刑。但这份《拘留通知书》没有办案人签字。
2012年4月10日,江苏南通如东县拼茶镇三星村缪强遭遇了暴力征地,为了保护自己的口粮田,他用汽油淋身,不幸烧伤自己和其他三人。
缪强被送进医院抢救,在其还在医院治疗的情况下,被警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抓走。缪强是家里的顶梁柱,儿子患有双侧股骨头坏死,妻子无业。
缪强妻子电话: 15301470860 15962794824 139513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