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林非报道)7月26日,成都被无故毁坏和盗抢价值过百万的苗木种植场场主陈敏,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成都市公安局法制科杨姓工作人员对陈敏说:对你要求刑事立案的事情经我们调查,是你和王树文的经济纠纷所引起,因此我们决定不予立案。陈敏说:如果你们认为不立案正确,请出具一份书面的答复。
这位自称是姓杨的警官说,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给你书面的答复,现在我们给你口头答复就够了。陈敏说: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你们认为不符合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应当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杨姓警官说:《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是公安局内部的规定,不能拿到法院去作为法律使用的。陈敏说:《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是公安部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综合了多部法律而制定出来的,用以规范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行为的程序性规定,既然公安部制定出来了你们就应当执行,难道你们当公安部的文件是放屁吗?你们连你们的内部规定都不能严格执行,老百姓还指望你们执行法律?
陈敏向这位自称姓杨的警官要求预约见面谈被拒绝,这位警官说:“我很忙,没时间见你,并且我是否见你,不是你说了算的,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陈敏答道:我是说预约,如果你确实很忙,你也可以安排你们公安局的其他警察与我面谈。说完,陈敏请求这位“警官”告诉其警号。
这位自称姓杨的警官说:我不会报警号给你,我是成都市公安局法制科只有我一个人姓杨,你如果不信可以去找公安局。
据了解:陈敏是一位苗木商人,响应崇州市政府的招商邀请,到崇州市租了三十多亩地,用于种植苗木,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按月给国家缴纳税收。
据陈敏介绍:其实是当地政府要在她的种植场修建一个污水下水管道,无视他的存在,找了一家叫做“鸿福”的公司,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强行绑架她的员工,将她的苗木盗抢一空,同时也强行毁坏了土地,用于埋设污水管道,报警后,事情闹大,于是又找了一个所谓的“债主”来向她追讨他前夫的赌债(当时还未离婚),承认是这个债主“王树文”同意他们去施工的,而陈敏一再向警察说:即使王树文与她前夫的债务应当她来承担,王树文也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债,不能采取这种犯罪的手段来“追债”。公安机关多次以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很明显是在袒护犯罪分子。
“公安机关不能介入经济纠纷这没错,但公安机关却不能不打击经济纠纷中的犯罪行为,否则还要经侦处来干什么?如果说公安机关只要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就不能介入,那么因为讨债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又怎么去解释?难道因为我前夫欠了他的赌债,他就可以指使人进行抢劫吗?”陈敏气愤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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