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9日星期一

福州腐败村长张文灿凭啥逍遥法外(图)

(维权网信息员任长霞报道)日前福建著名维权人士纪斯尊代理了福州冤民林应强被坐牢4年冤案的申诉,表示将全力帮助林应强维权,并气愤地发出“福州腐败村长张文灿凭啥逍遥法外?党纪国法岂可形同废纸!”。

腐败村长张文灿于1999年时利用职权采取面积造假“谎称面积仅有8.79亩”等非法手段,以仓山三福鞋材厂名义非法霸占农民正在承包种植蔬菜的一幅约14.7亩集体耕地(菜地),随后在这幅耕地上大建违法建筑群,非法建筑面积已累达几万平方米,用于出租以牟取暴利。

纪斯尊指出,张文灿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接着又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触犯《刑法》228条和342条规定,已涉嫌“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

实际霸占耕地面积14.7亩却谎称仅有8.79亩,通过在耕地面积上作假以牟取非法暴利,张文灿的行为又涉嫌“合同欺诈”和“职务侵占”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第71条规定,腐败村长张文灿先非法转让、倒卖耕地(菜地)14.7亩,后非法侵占耕地大建违法建筑群,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依法应予以追诉。

纪斯尊还强烈质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在2005年之前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认定仓山三福鞋材厂的面积为“8.79亩”,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后迫于农民的举报压力于2011年6月重新认定面积为“0.984公顷”(约14.7亩),土地性质却改为“建设用地”的作法。纪斯尊认为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国土局明知“土地面积”和“性质”是犯罪最主要的构成要件,却故意在其上大作文章,这是在枉法包庇腐败村长张文灿的犯罪行为。

另据屿宅村老冤民林依银介绍,村民尽人皆知被张文灿霸占的这幅土地在霸占之时地上还在种植生产蔬菜等农作物。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官员竟罔顾事实,睁眼说瞎话,枉法认定耕地面积和性质,故意为张文灿开脱罪责。

一直以来腐败村长张文灿的违法气焰极其嚣张,曾经公开对80高龄的老冤民林东发(冤民林应强父亲)大放厥词:“不管你儿子(林应强)怎么告都没用,最后得好处的是贪官!!!”。张文灿并非无的放矢,虽处于林应强等村民的不断举报之下,竟能历经福州市数次拆违风暴,其违法建筑群就是能屹立不倒!而且涉嫌犯罪也能逍遥法外!!!

农民诉告无门,曾将腐败村长诉至福州市《市长信箱》,可《市长信箱》不是大摆乌龙,就是在职能部门间踢皮球,转来转去,几年下来都无人敢查。

综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在其背后肯定是腐败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