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

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等人第4次向国务院新闻办提交申请被拒




(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813日下午215,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等40多人到国务院新闻办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这已经是曹顺利等人第4次向国务院新闻办递交申请,时间已过去了一个小时,国务院新闻办接待人员称“不能收材料,是上级的安排”。

在国务院新闻办大门周围,有20余名警察对申请人进行监控、录像。

据曹顺利介绍,今天参与递交申请书的有北京维权人士20余人,全国各地维权人士30人左右,四、五十人等候在国务院新闻办的马路上。

针对国务院新闻办工作人员的“上级安排”,曹顺利表示,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不能以所谓的“上级”来拒绝,而是要服从法律。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有明文规定,其中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国务院新闻办更应遵守相关条例,依法接收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为了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于71欲外出时被警方带往派出所关押,其他维权人士仍前往国务院新闻办递交申请被拒,无奈之下当日用特快专递寄出申请书。725,曹顺利再次欲前往国务院新闻办时,在居住的小区内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7小时。

国务院新闻办开始称邮寄的申请书已经收到,但签收后就查不到下落了。随后又要求申请人亲自送达材料,在依约送达时,又称“上级不让收材料”。

在《信息公开申请书》中,要求国务院新闻办公开:“拒绝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依据和理由;公开两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向非政府组织和弱势群体代表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及提出意见和建议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公开联席会议的成员和联席会议邀请的专家学者向两届联席会议及评估会议提交的资料,调研报告和自我评估报告的目录”等信息。申请书中还称,“被申请人牵头的联席会议将人权受到严重受到侵害,人数多达上千万的上访维权群体排斥在外,拒绝与这一群体沟通,协商,拒绝面对我们的人权处境和诉求,利用这种暗箱操作,言而无实的方式制订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只能使它流于形式,欺世盗名。这样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上访维权群体来说,不是福音,而是灾难。其结果是导致上访维权群体的人权状况不断恶化。”

据本网了解,目前签名支持《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各界人士已逾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