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7万多农行内退员工纷纷上书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政策




(维权网信息员吴语报道)今天(8月27日)本网信息员获悉,8月15日以来,全国农行内退职工纷纷上书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农行总行,提出要求全面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暂行办法》。



最近几年,中国农业银行7万多名内部退养员工,通过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各省、市、省农行直至北京农总行领导反映各地农行从2000年开始,通过违规违法的手段,陆续将长期在一线踏踏实实工作的普通员工内部退养,并不全面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内部管理暂行办法》,既农银发﹙2000﹚29号文件,将内退员工工资管理视同在职员工,致使内退员工每月的实际总收入只占同职级、同工龄在职员工的38%,不少昔时的白领,现已沦为衣食难保的贫民。但各地农行采取推诿、搪塞、拖延等各种不负责任的态度,长期漠视全国农行七万多名内退员工的合法切身利益!为此,8月15日,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内退员工通过特快专递的办法,联名上书胡锦涛主席、习近平付主席、温家宝总理、贺国强书记、周永康书记、蒋超良农行董事长。

提出如下合法诉求:

一、强烈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督促中国农业银行全面准确执行农银发(2000)29号文件,立即补发内退期间欠发我们的各种应得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少提的工资和欠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以后,不能再拖欠我们的各种正常待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因农行违规安排病退给我们造成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由农业银行给予相应赔偿和补偿!

三、责令中国农业银行立即废止与我们签定的违法病退协议,并妥善安排我们的岗位。今后,不管是否安排我们重新上岗,均须及时足额发放我们各种应得的待遇!

四、责成农行找劳动和社保部门协调,为违法强制安排提前退休员工补缴欠缴的养老金,并重新核定我们的退休费标准。如果劳动和社保部门不解决,农行应按法定退休年龄标准,足额补贴我们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