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

百余名各界人士欲参加帮助访民的三维权人士庭审旁听(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王冬见报道)因帮助访民被指控“招摇撞骗罪”的山西籍维权人士秦鈺、沈阳籍维权人士王小红,被指控“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罪”的河南籍维权人士孔朝胜一案,于89日上午930在丰台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持续到当晚1030分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各界人士一百余人欲参加旁听,最后有5人获准旁听。

据下午参加旁听的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介绍,还没有开庭,有一百多人要求参加旁听,在大家的多方争取下,发放了5张旁听证。曹顺利下午得以进入法庭参加旁听,法警称案子敏感,怕影响审判。直到晚1030分庭审结束,法庭外仍有30余人在守候。

在庭审时,三名被告一直戴着手铐,曹顺利等人在休庭时希望有人提醒书记员,以前审判是否都带手铐。法警说被告有情绪,觉得自己很冤,必须要带手铐。秦鈺的女儿作为家属出庭旁听。在下午的庭审中,律师建议审判长打开被告的手铐,审判长摇头未予采纳。

下午审理孔朝胜的案子,法庭出示了11名所谓的受害人的证言证词,有6位证人出庭作证。然而证人的证言全都有利于被告。证人称被告人是在帮助访民,不存在欺骗,是访民们自愿提供自己的资料,为了表示感谢,访民们会力所能及的送些钱物,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集中救助无家可归者。

其中一位叫董秀云(音)的证人在法庭上,把在公安局的口供上指责收钱收物指控推翻。证人称自己没有写作能力,证人证言上的东西不是她说的。审判长让其选择,因证言相反,采取哪个,警方做笔录的时候有录像,审判也有录像。证人说以当庭说的为主。审判长于是说证人涉嫌作伪证。董秀云当场被押到法院的候审室,审判长说要司法处理。

随后法律专业毕业的孔朝胜进行自我辩护。据孔朝胜说,当时抓他时被指控为“煽动颠覆政府罪”,后来又改为“诈骗罪”,最后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指控他“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罪”。孔朝胜认为,所有的指控都是牵强附会的。第一点,所谓的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所有的访民资料都是他们自己自愿提供的;第二点,帮助访民们整理材料其目的是希望相关的社会媒体披露访民们受的不公正待遇,使他们的问题很快解决;第三点,自己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谋利,是为了帮助访民解决问题;第四点,指控中称因为有人举报,说他们将资料卖给了国外,完全是不顾事实。他们的确是做了1万多人的光盘,4万份文字资料。但是并没有提供给国外,而是按着对访民的承诺寄往中央各部门和发到网上。

78岁的秦鈺老先生对他的 “冒充人大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认可,国家下拨经费”的指控很激动,举着戴着手铐的双手呼喊是冤枉的。

来自于湖南、湖北、河南、江西、江苏、福建、重庆、四川、陕西、山西、河北、北京等地的访民及各界人士在未能参加旁听的情况下,签名表示对秦鈺、王小红、孔朝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