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飞宏报道)据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长沙村二祖24号村民胡显怀、甘宫群夫妇(13982760680)投诉:6月21日清晨7点30分 , 古蔺县拆迁办官员、公安带领100多不明身份人,将他们夫妻二人强行带走又将他们年老多病的老母亲强行绑架到拆迁办限制自由。
在没有经过他们家人签字同意或在现场目睹的情况下,将他们家的房屋、连同所有财产夷为平地,连一件衣服、一个碗也未能幸免,家中数十年来经商、打工所积攒的20多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导致他们一家老小露宿荒野、无家可归,当晚到拆迁办看望老母亲,同时也想讨个说法,又遭拆迁办王宇(检察院干部)等人暴打,报警后警察也拒绝出警。
事情源起于2012年6月15日 ,古蔺县国土资源局突然给他们家发了一纸“责令限期搬迁通知书”,通知书称:“经有关部门批准,你所在的集体土地已被征收……申请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你户实行强制搬迁”。
于是6月21日 ,不管胡、甘夫妻二人是否同意,就非法组织人员强行将其房屋推毁、将其家庭财产洗劫一空。
据胡、甘夫妻二人介绍:他们家房屋面积380多平米(其中经商铺面80多平米),拆迁办只给他们赔偿142029元(含装修费)并强迫他们接受。
这个赔偿依据是根据2001年到2005年泸州市制定的一些土政策和文件得出的,根据这些政策,拆除村民的钢混结构房屋只按370元/平米赔偿,而政府修建出来卖给拆迁户的拆迁安置房则按最低1000元/平米计算(且每人只安置30平米),多出的要按照2700多元一平米向政府购买。
所拆迁的铺面(门面)按1300元/1平米赔偿,而政府修建出来卖给拆迁户的铺面竟达5000-10000元/1平米不等。拆迁赔偿的那点钱远远不够买回安置房。
胡、甘夫妻告诉本网信息员:近十年来,泸州市古蔺县拆迁办实在太黑,拆迁办由县政府牵头,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领导,和公检法的主要领导均在拆迁办任职,因此,只要被古蔺政府看上的土地,老百姓就毫无办法。
至于赔偿金的随意性、不合理性和、拆随意拖欠迁后迟迟不予安置等等问题,在古蔺县征地拆迁过程中比比皆是,个别村组甚至引发了因暴力拆迁而致人重伤、死亡的恶性事件,但在恶性事件发生后,政府往往用“补偿”钱的形式来封堵老百姓之口,而村民则大多被强行压服,敢怒不敢言。
对阻止强制拆迁的村民动辄以妨碍公务为由,肆意抓人坐牢。这早已成了惯例。甘宫群就是其中深受其害的一个。2011年11月23日 ,他们家里突然来了一群不明身份人,在未说明身份、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就对他们家的房屋进行测量。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他们进行了阻拦,随即被县公安局出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妨碍公务”的罪名行政拘留7天,还将甘宫群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悉数抢走。
被打伤的胡显怀 |
警察参与强拆 |
强拆后只好在露天做饭 |
头部被打的青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