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临沂市中级法院定于8月1日上午8点40分 在第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村委会与王丙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时赶到法院的近百旁听者,大多系暴力拆迁受害人,但该院因缺少书记员而不能按时开庭。直到9点30半,第5法庭还不能开门。
天气炎热,旁听者挤在法庭门口难以忍受。其中有人领喊口号:“临沂中院,立即开庭”大家齐声呼应:“立即开庭!”喊声一阵高于一阵,震耳欲聋。法警纷纷出来阻止,但已经无济于事,法官才匆匆赶到法庭,以息众怒。
奇怪的是,合议庭三个法官只到了一个,而且还晚开庭一个多小时,既不说明主审法官迟到的理由;也不告知另外二位法官缺席的缘由。按规定,审案开始和结束,法官都应当敲法槌,以示正规。但在临沂中院庭审过程中,从开始到结束,法官从没有敲过一下法槌。更奇怪的是,庭审匆匆结束后,当事人还在看笔录时,法官又开始审理另一个案件。这时,已经11点多了。临沂中院开庭,如同赶集。
在审理另一个案件过程中,法官和书记员都随意离开座位,来指导前一案笔录修改应注意的问题。二个案子的当事人竟然在同一法庭内,实施不同的行为。法官在二个案子的当事人之间,来回穿插,忙得团团转,很是滑稽!临沂市中级法院审判之乱象,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