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蒋理、邹平报道)今天(8月15日)本网信息员接到河南维权人士周德才在法庭自辩的陈述,并了解到河南固始县当局诱骗周德才出席庭审及公开认错的相关情况。
据知情人士跟本网透露,周德才的案子一审开庭是6月13日,开庭半个月前,信阳市公安局刘涌到看守所看望周德才,劝周德才出庭并承诺开庭时要到法庭为周德才作证,于是周德才答应出庭,但开庭当日刘涌违背承诺并未到庭作证。
6月12日下午,固始县公安局的李副局长、甘副局长、殷会兵等5人到看守所让副所长张明华代表政府向周德才承诺:只要你老周在法庭上向政府认错,给政府台阶下,开庭之后立即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缓刑”释放你。
从开庭当日没有宣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缓刑”,以及至今没有释放周德才的情况来看,固始县当局根本没有兑现承诺,完全在欺骗周德才。
下面是维权农民周德才的法庭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我的代理律师、公诉人:
大家好!
我是维权农民周德才,我是犯有一定错误的,但我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我所犯的错误就是伤害了政府,所以在这里我想政府表示深深的歉意,请求政府的宽恕,请求法庭的谅解,希望法庭对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请求政府宽恕的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用换位思考的方式认真思考一下:我作为代表农民利益的中国维权农民,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虽然伤害了政府,但和政府给农民造成的伤害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政府给农民造成的伤害是以牺牲很多人的生命为代价的,上个世纪信阳事件中饿死的农民无法统计,农民负担过重,到现在强占土地、强行拆迁,又有多少农民死掉。我对政府的伤害仅仅是建议农民搞集体上访、搞抗议示威,在网上报道一些录像、照片,发表一些文章,而这些活动都是农民无数次上访,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起诉到法院又不被受理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希望能够唤醒政府的人性和良知,切实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地推动中国民主法治的进步。
我自始自终地认为我是在尽一个公民的义务,帮助政府实施“以法治国”。中国要实行“以法治国”,政府首先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其次,必须要有全体人民的广泛参与,单单依靠政府行为实现不了“以法治国”的。
希望政府理解,希望法庭理解。谢谢大家!
维权农民:周德才于法庭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