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江苏南通2000人申请游行示威,警方口头告知不予批准




(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9月4日,本网信息员获悉:江苏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口头告知2000人游行示威申请负责人张俊国“公安机关不批准他们的游行示威申请”。对此,张俊国表示他们会将游行示威申请书修改完善后再次向南通市公安局递交。

本网曾以《江苏南通2000人申请游行,抗议地方政府暴力拆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9/2000.html)

为题,报道了江苏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职工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经销和供货商2000人,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书,抗议地方政府暴力拆迁,要求政府重视民生、惩治违法腐败、依法赔偿因暴力强拆给他们造成的损失。

本网信息员致电此次游行示威申请人张俊国先生了解到:今天下午13点,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徐队长及张副队长口头告知他公安机关不会批准他们的游行示威申请,理由是1、港闸区公安局至今从未批准过任何一例游行示威的申请,2、他们游行的线路超出了港闸区公安局所管辖的范围。

张俊国告诉本网信息员,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只要我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公安机关就应当批准。港闸区公安局说我们的游行示威路线超出了他们管辖的范围,那我们就再向南通市公安局递交申请书。

张俊国他们已经将游行示威申请书做了修改,准备于9月10日向南通市公安局递交。

张俊国说由于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水平有限,恳请社会有识之士和法律工作者能在此次游行示威申请书递交前(10号)帮他们修改完善他们的《游行示威申请书》。

附: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2000人游行示威申请书的草稿

游行示威申请书

申请单位: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俊国,男,56岁,汉族,南通市通州区居民

通信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中心一路9号3-7室

联系电话:15996695018

申请人依法向南通市各级公、检、法、政府、纪检等部门领导递交了(网上可查到)<法官王冯涉嫌徇私枉法、渎职犯罪>、<公安局长涉嫌徇私枉法、渎职犯罪>、<检察官汤红宇涉嫌徇私枉法、渎职犯罪>、<江苏南通张俊国给2270名十八大代表的公开信>、<南通市几十名官员涉嫌违规违法犯罪>等对几十个部门和人员涉嫌违法问题的投诉举报材料,至今没有收到书面答复。我们的企业遭南通市政府非法暴力强拆摧毁两年多了,至今没有合法的补偿和安置,致使企业破产。

港闸区政府曾多次谈判,不给企业生存条件,员工生路。公、检、法腐败不作为,对此我们特申请游行示威到区政府和市政府请愿。

请求事项:

一、 请求依法批准申请人以游行示威的方式,抗议官员违法违纪行为。

二、 请求允许在示威期间使用以下三个条幅:

1、惩治腐败、惩治违法、还我民生。

2、强烈抗议南通公、检、法不作为。

3、依法惩治非法暴力拆迁的元凶。

三、请求允许使用口号:捍卫法律尊严!惩治腐败、惩治违法、还我民生。

四、日期:2012年9月16日起至答复诉求为止。

五、时间:每天8时~17时。

六、请求游行路线:从南通崇川五一路、钟秀路、城港路到区政府。门前静坐示威。

七、区政府如不答复,从城港路、外环西路、青年路、工农路 、世纪大道。

事实与理由:

中国法治示范城市江苏南通发生了一起当今中国典型的非法暴力拆迁案。涉嫌犯罪官员之多。不以法律为准绳,以集团的利益做为侦查、起诉、判决的依据。权利代替了法律。 肆意践踏法律。而百姓控告难、立案难、讲话难…….请看如下事实(及视频:http://v.ku6.com/u/11795052 )

2011年1月3日凌晨2点 ,江苏南通红枫丽莱公司遭南通市约80名黑社会性质的袭击。8人被打(其中一名武警战士和一名工人伤重住院)砸毁公司房屋、文件、账目、证照、磁盘、机械设备及财物等各种损失约62188800.00元。案卷中当时记载立案为行政案。

2011.1.6日,转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案,5月12日公安机关才告知受害人,2012年2月港闸公安分局以委托评估,损失4260.00元,3人以上作案起诉到检察院。港闸区检察院以损失4260.00元,3人以上犯罪起诉到法院,可判决及裁决都与政府和拆迁公司无关,三名“主犯”判了几个月缓刑, 这远远背离了事实,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综上,请求港闸区公安分局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具体规定,批准我们的申请为盼,谢谢!

此致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

申请人: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

游行示威负责人:张俊国



2012年9 月10日

张俊国电话:1599669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