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日星期日

山东临沂政府搬迁占地4万亩,受害人向国务院申请信息(图)


(维权网信息员重允权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2012年8月27日,山东临沂8名暴力强拆受害人用特快专递向国务院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国务院公开对临沂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整体搬迁和出卖给开发商搞商业开发等所占用的,仅一期工程就涉及的5200公顷土地的国务院批复文件及相关信息。

据了解,临沂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近年来整体搬迁到临沂市南坊镇,南坊镇的几万亩耕地土地肥沃,原本是临沂的主要粮食和蔬菜基地,自从被临沂市政府整体征用后,除了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盖起大片的豪华办公场所及住宅楼,部分用于出卖给开发商搞商业开发,其余很多都变成了荒地。

临沂市政府涉嫌违规建造的占地近千亩的豪华办公大楼被网友戏称为“八星级办公大楼”在网上广为流传,国土部曾派人到临沂调查,最后也不了了之。

此次8位强拆受害人向国务院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书的依据是《临政发【2006】25号》文,此文件显示:临沂市政府以此文件仅一期工程就公开占用近4万亩土地(其中大部分是耕地),拆迁几十个村庄的村民房屋,(此数据在该文件第1页倒数第4行征地拆迁范围四至涉及的面积约52.03平方公里,折合5200公顷有清楚的记载)。

在此次征收过程中,临沂市政府对不同意拆迁和土地被征收的村民采用各种卑鄙野蛮的暴力手段逼迫他们就范,参与此次信息公开的8名申请人全是临沂市政府实施暴力拆迁的受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8 月27日,8名拆迁受害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用特快专递(ER780861442CS)向国务院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国务院对临沂市政府占用的近4万亩土地的国务院批复文件。

EMS网上查询结果显示:8月28日18:28分投递并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8名拆迁受害人将在近期收到国务院的信息公开答复书。


附:8名拆迁受害人向国务院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秦玉玲,女,57岁,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联系电话:15863998257

申请人:杨自娥,女,41岁,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居民,联系电话:13854929904

申请人:刘汝排、男,68岁,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联系电话:13355086818

申请人:范 伟, 男,47岁, 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申请人:李守仁,男,67岁,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联系电话:13608996929

申请人:孔大华,男,56岁,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联系电话:13953918726

申请人:郁纪英,女,62,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居民

申请人:王丙乾,男,54岁,汉族,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以上申请人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居民,是《临政发【2006】25号》文件涉及的被征地、拆迁当事人。

因《临政发【2006】25号》文件涉及征用土地5200公顷,其中绝大部分是优质高产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九、十一条之规定,请贵机关公开如下政府信息:

请求公开对该5200公顷土地国务院批复文件的相关信息。

上述信息请贵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公开,谢谢!

此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申请人:秦玉玲、杨自娥、刘汝排、范 伟、 李守仁、孔大华、郁纪英、王丙乾

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11号5号楼1单元101室,刘汝排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7号5号楼3单元501室,秦玉玲
2012年8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