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获悉,9月19日 ,江西新余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前往新余市渝水区公安分局递交抗议新余市和渝水区两级法院对他们5起行政诉讼不签收、不受理、不回复的《游行申请书》,结果被警察带入刑讯室中脱光衣服搜身,长达11个小时不给水喝、不给食物吃,并对他们进行辱骂、殴打,使他们的身心倍受伤害。同日,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欲陪妻子就医,在自家小区内遭到看守警察的推搡阻拦,致面部受伤。此前不久,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出门时被警察打倒在地,多处受伤。这一系列警察施暴事件,使人看到各地公权机关针对维权人士的暴力行为在加剧、中国人权状况更趋恶化的严峻现实。“维权网”对于警察公然使用暴力殴打维权人士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谴责!
三名警官围殴刘萍,刘萍挣扎,何亮便大喊刘萍袭警;同时,一名便衣警察便用DV对着刘萍拍摄。刘萍要求他们出具法律手续,他们强制刘萍坐下来做讯问笔录。刘萍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其中坐在刘萍对面的何亮警官每问一句,刘萍就回敬一句“请出示你的警官证”。于是何亮就自言自语地按其所需做虚假笔录。约9点20分钟,抢夺刘萍手机出去后的胡平副大队长又冲进去殴打并辱骂刘萍说:对杀人犯我都尊重他,唯独不能容忍你这种死皮赖脸的贱货,对你要见一次打一次。胡平见刘萍胸前挂着一枚“公民”胸章,就质问刘萍:昨天游行时,你喊了中华民国万岁吗?打倒腐败是你喊的吗?你这个反革命竟然敢搞非法游行,你只配去做鸡卖屄。刘萍说“我要做公民、不做猪民”,胡平就凶狠地拳脚相加,捶刘萍的头,扇其耳光,跺其脚骨。
刘萍一天未吃未喝,被打得口吐黄胆水。她有气无力地向两位警察申明:“我有严重的胆囊炎、胆结石,随时可能穿孔”。两警官继续边打边说:“你死不掉的,医院就在旁边”。直到他们打累了才停下来给刘萍做DNA、拍照、留指印、掌印等等,建所谓“犯罪嫌疑人”数据库。直至当日19点40分钟,刘萍被关入刑讯室折磨了11个多小时后,才被放出。 刘萍的手机被胡平以作案工具为由“没收”,而且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与此同时,在另一间刑讯室中的魏忠平也遭到了与刘萍类似的对待。警察何亮抢走魏忠平佩戴的“公民”胸章;几名警察对魏忠平进行了搜身、暴殴、辱骂;11个多小时中,魏忠平也同样没吃没喝,不让解小便;被强迫在“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同样被扎针按印建“犯罪嫌疑人”数据库;警方也同样从头至尾没向他出示警官证件和任何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期间,魏忠平跟警察说:“我们是来递交游行申请的,我们没有涉嫌犯罪的任何事实和证据,在犯罪的是你们,你们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拘禁并暴力殴打我们,是恶性刑事犯罪”。魏忠平义正词严的据理力争,招来了一顿更加狠毒的恶打。尽管魏忠平反复强调自己曾经被打断的骨头尚未痊愈,却丝毫不能阻止警察的施暴。
从北京到上海、再到江西,接二连三地发生警察暴力殴打维权人士的事件,显示这不是某时某地某个警察部门所发生的个案,也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揭示了作为公权机关的警察部门针对维权人士采取暴力侵害的普遍化与常态化趋势,昭示着中国人权捍卫者人身安全的危险状况,力证出中国人权持续恶化的严峻现实。
连日来,北京、上海、江西等地警察对维权人士的暴力行径,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中“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的条款;也违反中国业已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中“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等条款;同时还违反中国《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等庄严承诺。警察的暴力行径,也与中央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的精神相违背。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国家应切实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依法追究打人凶手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责任,对受害人做出国家赔偿;
二、大力整顿警察执法队伍,加强对警察的法治与人权知识的教育培训,着力培养警察尊重人权与依法办事的品质,坚决清除警察队伍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尽快开启政治改革,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使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下并受到切实监督与制约,从制度上消除滋生警察违法犯罪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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