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甘肃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维权网信息员上官清明报道)据昨日(94日)参加陈平福庭审的网友介绍,十多位网友前往兰州参加了陈平福的庭审,他们于八点三十左右来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开始法警说是不公开审理,不让旁听。经网友们再三交涉,法院见前来旁听的人员并不多,加上陈平福强硬的说:如果不让网友进去旁听,他也就不进去。同时网友在后面表示抗议,法院终于同意网友们参与旁听。
    
陈平福的代理律师何辉新律师,作为陈平福的辩护人参与了庭审。
   
开庭后,法庭宣布纪律:不准拍照、录音、录像,手机都关机。

随后,公诉人列举了陈平福20077月至20123月,在网上发表、转载的博文的打印件,作为犯罪证据让陈平福一一确认,然后公诉人从陈平福的博文中特意挑选了一些能证明他攻击、诬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陈平福当庭都承认他说过那样的话。

然后公诉人说陈平福故意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起来,是有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犯罪事实确实、清楚。公诉人说社会主义制度是最好的,个人的不幸与制度无关,只是个别情况,是社会的不足。公诉人还说共产党的政权是千千万万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云云,要求法院根据刑法对陈平福进行判刑。

陈平福的律师针对公诉人的指控,对陈平福进行了辩护,审判长多次打断何律师的辩护,要求何律师做简要的辩护,因为下面还有一个庭审要开,要节省时间,何律师说无法简单概括,辩护词是个整体,无法省略。

陈平福说: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律师全文宣读了辩护词。律师的辩护,从宪法、人权、以及被告(我)本人的一些不公的遭遇,和我的言论联系起来,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辩护。

而陈平福自己在陈述中说:我大病等死、因病负债累累、如何被迫走上了卖艺这条路。从流落街头的头一天起,就遭受了城市执法人员的驱赶、辱骂、捉拿、凌辱。。。 当我流落街头,才发现这个世上的百姓非常善良,不善的是政府,残酷无情的是这个制度! 要是我没有善良的市民的帮助,我陈平福活不到今天。

前来旁听的网友还没有听完我的叙述,有一位叫做“天下第一刀”(腾讯微博)的网友失声痛哭,跑出了审判庭。据网友说,这位网友还给陈平福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并硬给了他两百元钱。

陈平福在自己的最后陈词中说:

我希望国家和平民主转型,我没有罪!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给我判罪,违背宪法,践踏人权!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服从宪法!
我希望国家和平民主转型,我没有罪!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给我判罪,违背宪法,践踏人权!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服从宪法!

详情请参阅本网相关报道:甘肃陈平福因针砭时弊被控“煽颠”案将开庭(图)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8/blog-post_1981.html
兰州中院提前到94日对陈平福涉嫌“煽颠”案开庭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8/94_29.html
法院最后宣布,本案择日宣判,陈平福继续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