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芳报道)崇州羊马政府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多名维权村民代表,逼迫他们与政府签订不公平的征地安置补偿协议,并威胁说如村民不签字,就要将这些人判刑,如果签字就马上放人。
据这位村民向本网信息员介绍:2007年5月羊马镇政府单方面通过协议的形式租用羊马镇凌翔村凌翔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六组村民的承包土地,用于片区开发,招商引资,兴办企业。由于赔偿太低,并且没有向村民出事国家的征地批文,和其他相关的征地手续,因此村民们拒绝签字。
同年7月20日 ,羊马镇政府单方面用一纸“凭条” 就将村民的土地全部征用,未给村民出示任何征地手续,以三万元一亩的价格,开始强行征用拆除村民的即将收获的土地。当时,正是水稻即将成熟之时,当地政府动用大量警力、城管等,用除草剂将村民们即将成熟的水稻全部毁灭。并强行将村民们的承包土地推毁。
07年12月左右,村民们不服推选刘梦加、周修刚、刘强等人进京上访,控告崇州市羊马政府违法征地,在京滞留了一个多月,终于从国土资源部得到口头的确认:羊马政府系违规用地,并告诉村民们,已经责令羊马政府立即复耕土地。
然而,羊马政府并未执行国土资源部的命令,不仅如此,2011年10月6日 ,羊马政府再次将残存未推毁的村民们种植的玉米推毁。
在刑事拘留22天后,4人(刘乔宇、周瑶、帅佳伟、刘轶)被取保候审释放,8月24日 ,何小萍、吴莲英、晏永红被取保候审释放,8月28日 村民刘梦加被取保候审释放。邓玉芳、李勇、何霞、周修刚、刘强被正式逮捕。
当局让人给这些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说:你们最好赶快给政府签订征地协议,签了就可以放人出来,如果不签字,这些还没释放的还有你们已经取保的人都可能被判刑。
这位村民还告诉本网信息员说:蹊跷的是,该案在10月17日 发生,两名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被收监,法院也一直未作审理和判决。
在被害人邓玉芳已被刑事拘留之后,法院却突然于9月18日 通知开庭,刑事附带民事的被害人邓玉芳已经被刑事拘留,而家属和代理人均未被通知出庭,法院就当庭进行了宣判,家属却无法拿到判决书,也无权代理邓玉芳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家属担心政府会勾结法院故意拖过邓玉芳的上诉期,致使邓玉芳致残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落空或者以很少的价格赔偿。
村民说:现在还被抓的人,有一家两口子都被抓捕在里面,留下孩子一个人在家,目前孩子只能由刚刚被取保候审的妹妹和年迈的父母来帮助照顾,十分凄惨。我之所以要多事来告诉你这些,是因为我决定羊马政府太黑了,比黑社会还黑。
受害人刘梦加的电话1356880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