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2年9月11日,下午3点,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8法庭公开审理朱家晨与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镜湖区住建委)拆迁行政许可争议上诉案。朱家晨委托倪文华代理,还委托其女儿朱小红共同代理。
庭审中,倪文华指出,镜湖区住建委不具有发放拆迁许可证和延长拆迁许可期限的主体资格,其依据是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条、《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原建设部2004年9月3日发布建法[2004]15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一些地方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证权力授予了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了《条例》关于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主体、责任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规定。”故镜湖区住建委不具备发放拆迁许可证和延期拆迁许可的主体资格。
镜湖区住建委辩称,其只服从上级政府的指令。根据市政府36令,即其有权发放拆迁许可证。倪文华反驳说,芜湖市政府违反了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安徽省规章的规定,顶风而上,蓄意对抗原建设部【2004】15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难道镜湖区也要服从芜湖市非法的指令吗?难道国务院、安徽省政府不是你们的上级政府吗?
庭审结束后,朱家晨老伴想起自家被强拆后,在向法院讨说法的过程中,又遭遇腿受伤,长期不能出门的悲惨遭遇,不禁嚎啕大哭,旁听者对当地政府强拆民房的暴行,无不激忿填膺。
有位被强拆的八旬老翁指责镜湖区住建委的代理人沈曙光丧尽天良,无耻地为政府的违法行为狡辩。该政府代理人恼羞成怒,辱骂老翁是“老狗日的”。骂声刚落,旁听者蜂拥而上。有二个七旬老人迅速拉住政府代理人沈曙光的胳膊,八旬老翁狠狠地抽打政府代理人沈曙光的耳光,一边打一边数:“一、二、三、四、五、六。”整整打了6记响亮的耳光,把沈的眼镜打飞。还有的老人打沈的头部,沈的脸色煞白。长期压抑郁闷的拆迁户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有11个法警赶到法庭,混乱局面才渐渐平静下来。有一位拆迁户用手机拍下了这惊人的一幕,却被法警发现。法警要该拆迁户交出手机。该拆迁户将手机传给了朱家晨的小儿女。有二个三大五粗的男法警硬从该女抢走手机,并予以删除。该女的手也被法警抓得红肿。动手抢手机的二位法警的警号为:340169、340170。
其余法警袖手旁观。
朱家晨女儿--朱小红手机:13855354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