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4日星期四

陕西商洛九亿元的国有煤矿仅以1200万“卖”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信息员接到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熊耳山煤矿职工们的投诉,控告煤矿被官商勾结,以实际资产价值的七十四分之一贱卖,严重损害了职工权利,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熊耳山煤矿于1955年建矿,现煤炭储藏量187万吨,价值9亿多元,2011年12月,这个国有煤矿被矿长吕兆良伙同商州区政府及经贸局局长杨朝英、张征民等人,以1200万元“卖”给了咸阳一家私企老板樊信州。转卖价约为煤矿价值的七十四分之一!据知情人透露,为此贱卖,樊信州给了吕兆良、杨朝英、张征民等人好处费每人各100万元。区经贸局局长杨朝英因贪污受贿嫌疑已于2012年5月被逮捕。

在煤矿“转卖”时达成的的协议,有以下条款:

1,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的职工,在职的职工按工龄每年补偿3680元,不在职的人员(转卖前已离岗的人员)按实际工龄每年补偿2183元。

2,矿上的债务不超过10万元。

3,只卖矿井设备和井下资源,由职工集资在商州城区建造的煤矿招待所房产等不在转卖范围之内,此招待所的收益用于解决45岁以上职工的医疗和生活所需。

但在转卖骗局得逞后,对协议的执行落实大大走了样!原来的转卖变成兼并;吕兆良在改制期间,使用造假工资表、假材料、假发票、假工程造价、假借款合同等手段,虚增亏损1800多万元(2012年3月份区审计局审出的亏损数目是1382万元),要求新矿主樊信州兑付,樊信州拒绝承认接受,吕兆良就将我们集资在城区建的招待所送给樊信州,招待所仅房屋及地皮就价值1000多万元;在2012年6月对职工补偿安置中,吕兆良将在他任职期间招纳的他的亲属、好友、二奶三奶情妇等,按二十年工龄计算,每年买断费为2183元,而对其它下岗离岗职工工龄买断费,每年只给三五百元。现矿主樊信州说,他早就按改制转卖协议,把职工工龄买断资金支付给吕兆良了。仅这一项,吕兆良就侵吞职工活命钱600多万元。今年69岁的老工人侯培哲,1966年10月进矿当采煤工,两次因工受伤,在矿上工作27年,后又患病,被迫离岗回家,没给任何休养生活待遇,现在农村靠年老多病的妻子勉强种些庄稼苦度残生。侯培哲多次找矿长,吕兆良说办养老手续需要四五万元,要侯培哲自己交,这次改制买断,吕兆良只给侯培哲4400元,平均每年140元。

吕兆良伙同政府官员借改制之机,损公肥私,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坑害职工,引起公愤,民怨极大。矿上职工130多人多次集体上访商州区委、区政府,到商州市委、市政府上访也已经五次了,但问题未能解决。9月24日,我们八十多名职工,第二次集体到陕西省政府上访。我们要求查处吕兆良及其有关官员侵吞国有资产、贪污受贿、坑害职工的罪行,按照煤矿改制转卖协议,支付我们工龄买断钱。

吕兆良今年59岁,当矿长9年以来,勾结黑恶势力,侵吞公款,倒卖国有资产,安排自己的亲属霸占矿上重要岗位,职工掌握证据的贪污受贿金额就达5000多万。他在商洛、西安、咸阳等多地置有房产几十处,欺男霸女,致使多个女职工被迫离开岗位,包养情妇十几人,等等。这些问题,职工反映、上告从未间断,却就是没人管,吕兆良依然飞扬跋扈,依然逍遥法外。试问国法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