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菲菲报道) 腾讯微博@上官弘毅发出消息:国庆长假期间,我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得知蓬安县公安局竟然已经以我死亡,注销了我的户口,注销时间是2011年5月。我已经被死亡一年多,成了活死人了!派出所要求我去开证明恢复户籍,村委会竟然向我收钱,否则拒绝开证明。周智轩,电话:18200513947
根据微博留下的电话,本网信息员联系到周智轩先生,据周先生介绍:
他15岁时就外出打工,后父母均去世,哥哥户口也迁离了当地,因为一直在打工挣钱,所以基本没有回村,由于最近他刚刚结婚,要生孩子,需要去办理准生证,于是趁国庆长假期间,去蓬安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谁知当地派出所居然查出他的户籍已经被注销,而注销是因为村委会在2011年向派出所提供的一个“证明”证明他因病死亡了,出此之外没有任何证明他死亡的信息,派出所未经核实,就将他的户口注销。
他说:派出所的人说要恢复他的户籍,需要他们村出具证明,于是周先生去找到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居然说要他支付六百元的“修路费”然后,才答应给他出具证明,由于当时他没有那么多现金,交了400元,村委会也只给他出具了一个白条收据,没有写清楚收钱干什么。在他的再三恳求下,村委会给他出具了证明,证明是11年误将他的户口注销了。
周先生还介绍说:自从他母亲去世后,他的土地被村委会瓜分,房产也被亲戚拆除,他虽然是农民户口,却从未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而今,由于当地公安局的责任将他的户口给注销了,恢复户口却要他支付“修路钱”他实在想不通,他说:我来回奔波去办理户口手续,光路费和误工费损失就是几千元,谁来赔偿我?
据了解:四川蓬安县非法注销别人户口,这已经不是第一个了,2005年3月29日蓬安县另一位农民罗勤兵的户口被注销,在他去做婚姻登记的时候,才知道,后来当局没有给他恢复户籍,而是以一个有前科的人罗福元的名字来给他重新办理的身份证。罗福元也因此经常被法院拒之门外,理由是他身份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