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蒋正义报道)10月1日下午 ,湖北省广水市(原应山县)在京上访维权人士韩桂芳,前去府右街邮局寄信返回时,被警察拦截搜包,发现她包内装有上访材料后,将其扣押送往久敬庄,通知地方政府强行由久敬庄押送到湖北省随州市政府驻京办关押,失去人身自由。
3日下午,已在随州市政府驻京办关押3天的韩桂芳,设法给本网信息员打电话说,当地政府已派来了两个公安警察,准备于明天将她押送回广水市,面临中央“十八大” 会的召开,她担心这次被公安亲自来北京押送,定会凶多吉少。
韩桂芳于1970年下放农村,其城内住房被当时邮电局租用,年租金520元,尔后邮电局非法将其住房拆除建住宅楼,韩桂芳找邮电局协商解决数十年无果,被迫将侵权单位起诉到广水市法院,法院故意串通侵权单位伪造的卖房契约,枉法以假卖房契约判决成合法有效买卖,而判决韩桂芳败诉,无法讨回自己的合法房产。
虽经上诉随州市中级法院和湖北省高级法院,都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结果。韩桂芳向法院提供当时任应山县(现为广水市)邮电局副局长,后又担任该局书记刘元强(现已退休)的证言,完全可以看出该案是法院故意枉法判决。还有当时被欺骗写假买卖房屋契约的执笔干部曹声贵以及其他知情干部和群众的证人证言,都充分有力地证明邮电局买卖韩桂芳房屋契约的不真实性,同时也证明法院认定韩桂芳超诉讼时效问题的枉法谎言。
有关韩桂芳控告湖北省三级法院枉法判案的事实,本网已多次报道,仍会持续关注,并希望法院对访民韩桂芳的控告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