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宏报道) 10月2日,广东省连州农民维权堵路遭警察镇压,据说连州市派出200多警察赶往事发地点暴力镇压群众,镇压造成4人受伤住院,现场被抓走11人。
据新浪微博@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中午12点27分爆料称: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的连江一村主任被抓失去自由。12点30分@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再次发微博:现在只要在家门口的孩子老人一起抓已经超过100人。
据中国舆论监督网在自己的报道中介绍:连州农民为征地已经维权十年之久,但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2011年连州政府公开以6000万的价格公开拍卖连州地下河30年的经营权。结果竟然以2600万的价格成交。广东省清远市“爱地旅游有限公司”取得了地下河景区50年的独家经营权。
据当地农民对媒体介绍:大口岩天然溶洞及其附近617亩农用地历来都为连州市东陂镇东塘村大洞经济社所有和使用。大洞经济社村民曾对大口岩建墙设门保护,另外还在大口岩内办厂设仓。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大洞经济社以村民承包的方式开始自己经营大口岩地下河旅游项目。
1987年,连州市(原连县)政府下文将大口岩旅游项目划归连州市旅游局统一管理,仍由大洞经济社经营。
1989年,连州市旅游局通过连州市政府以行政手段强行与大洞经济社联营大口岩旅游项目,规定经营事宜由旅游局负责,营业利润中先提取40%作为旅游区开发建设基金,由旅游局负责管理、投资使用,其余利润旅游局分成20%,40%作为大口岩所有权人大洞经济社的分成利润。
但是,连州市旅游局长期侵吞大洞经济社应分成利润,每年仅给几千元钱敷衍,从不公开营业帐目。连州市国土资源局、连州市旅游局为达到独占大口岩的目的,未经法定征地程序,自称已征用大口岩周围617亩土地,完全剥夺了大洞经济社对大口岩及周围617亩土地的合法权益。
2002年11月,大洞经济社及部分村民分别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连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征地行为无效并按约定支付大洞经济社应得利润分成。但经过漫长的十年诉讼,却遭到枉法判决,并且法院2006年判决 判决书2008年送达。
2012年8月21日,连州市农民为了讨要说法,第一次打着横幅上路要求归还土地,后被防爆警察驱散,横幅标语被没收。
2012年10月2日,广东省连州市东陂镇东塘大洞村127户村民因为控告连州市国土局制造虚假资料非法贱买村里的617亩土地连连受挫,村民一怒之下,在村口路边拉起了“我们要生存,请还我们土地”的横幅,堵塞了通往“地下河”的旅游景点的道路。当地于是遭到暴力镇压,现在事件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