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村村民要求城改办还2.6万平米商铺(图)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11月22日,西安大土门村村民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要求莲湖区城改办和开发商兑现给村民26000平方米临街商铺。村民在省政府大门前打出了标语,莲湖区城改办、桃园街道办和开发公司的人员很快围过来,撕扯标语,推拉驱赶村民。

西安大土门村位于西安市西部丰镐路与西二环路交汇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商铺密集,是西安市西部商业价值最高的黄金地段。村集体原有许多临街的商业经营店铺,建筑面积总共达26000多平方米。2008年9月,莲湖区政府要对村民进行“城中村改造”,当时开发商亨洋建设有限公司向村民承诺,城中村改造除给村民正常的房屋补偿外,还在村原址上返还临街1至4层共26000平方米的商铺,由村集体经营。

但是到了2009年5月10日,当时的村支书李定全、村主任蒋长林等人和8名村民代表,与亨洋公司人员在远离西安的柞水县营盘镇开了个会,签订了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书,把给我们村返还商铺面积的位置,含糊地确定为“原大土门村老村位置”。在当日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亨洋公司应返还的26000平方米商铺,减少成为20000平方米,减少的部分,一部分是村集体原有的3000平方米的福莱花园酒店及停车场,另有3000平方米,换取地下140个停车位。福莱花园酒店及停车场原本就是我们村的集体资产,怎么能以补偿被拆除的临街商铺而扣除呢?地下140个停车位远远不足于交换我们村集体原有的3000平米地上商铺的面积,这是村集体资产的大幅度流失,是对我们全村六百多村民权益的严重侵害。

拆迁办和开发商给我们建的商铺楼,地点由临街的黄金地段改在了村北僻背的地段,名称也由临街商铺改为综合楼。仅村集体商业经营面积遭受的损失就达六七亿元!村民们拒绝接受这样的综合楼!不能承担这样的损失!

为我们村城中村改造的事,没有开过村民大会,就是原村支书、村主任带着村民代表到柞水开了次会,就定了,而且村干部与拆迁办、开发商勾结,一步步侵害村民的利益。经过村民不懈努力、冒死维权,在2011年1月,我们罢免了以蒋长林为主任的原村委会成员。我们从2011年8月开始,就向桃园街道办事处、莲湖区政府反映问题,在2011年9月16日,400多村民拉着横幅标语,堵了西二环路。至今,有80%的村民签字参加维权,我们已自发地形成了有200多村民的上访队伍,我们集体到市政府上访一次,省政府上访三次,接访的官员都答应得很好,可反映的问题没解决,提出的要求没有答应,连个回音都没有。村民只好再次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