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11月13日下午2点 ,济南市历城区招待所冯涛等5人起诉济南市政府违法征收房屋一案,并委托倪文华、张金凤、李健等代理。由于旁听者众多,二审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当何法官询问上诉人是否申请回避时,上诉人冯涛等人向法院合议庭提交了要求审判长何方军回避的申请书。其回避的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的一审本属于中级法院管辖,但该院裁定由历城区法院审理。因何法官参与了裁定的制作,即二审行政庭法官在一审立案阶段就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在此,何法官犯了两个错误。一是越权审查本属于立案庭审查的案件;二是何法官提前对案件的审查,难免有先入为主的问题,违反程序公正原则。
其次,在一审阶段,何法官参与了一审的旁听,也可能形成“先入为主”的问题。尽管何法官自称不是去旁听,而是观摩。这种辩解只能越描越黑。何法官坐在旁听席观摩,不旁听怎么观摩呢?既然是观摩,还要对庭审经过作出评价。也就是说,观摩者比一般旁听者对案件的了解必然要更深入、更细致。作为一审的观摩者,继而作为二审的审判长,是不适宜的。由于先入为主,就不能保证公正审理。
该院合议庭宣布,是否应当回避,将在11月15日 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