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陈光诚兄长起诉政府和公安案件被驳回




(维权网信息员姜月成报道)本网信息今天(11月2日)联系到著名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他说:昨天下午两点,我收到沂南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书说:“本院认为,起诉人认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行政诉讼时,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其称被告搜查其住宅的主张,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实,不能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不予受理”。陈光福对此极为气愤,深感沂南县法院不顾事实,公然包庇政府与公安违法。

随后陈光福将裁定书内容呈晒于网上。沂南县法院公然违背法律明目张胆的袒护被告沂南县公安局和双堠镇政府对陈光福家的入室打砸行凶行为,彰显了司法在临沂已经崩溃,激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慨,一些网友纷纷发表评论谴责沂南县的司法腐败行为:

律师刘卫国:好啊,克贵打伤的是隐形人!

雙槍雄: 草泥馬,跑到人家被打了,還叫沒有證據?

草根女er:没有事实?阿贵被抓就是最好的事实! 没有事实就放出阿贵!

薰衣草LULU:法院想让你明白,你告错人了,那不是行正行为,是匪徒进屋。

吃河蟹的花猫:天朝司法已死!

温东林: 土匪是官府派来的!

刘书贵09: 可贵没有打伤人,哈哈哈

@刘国慧2011: 那就请法院调取证据吧,光福大哥家门口的摄像头当时记录了所发生的一切,只是不知道那个摄像头是为D服务的还是为人民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