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根来是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荷花塘村6组38号村民。因1995年建造的房屋瓦片质量太差,屋顶大面积漏水,随时都可能引起电源火灾,他于2010年12月9日 向村里、镇里打报告要求维修屋顶。村里、镇里先后批准了他的申请,但要求他不得加层,增加建筑面积。于是叶根来开始动工维修,但屋顶修好后,县里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却阻止他盖瓦片,理由是叶根来“增加了建筑面积”。递铺镇政府在2012年10月22日 《关于叶根来户房屋维修加高属于违规建筑的书面答复》中说:“按建设部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3条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经测量你户的坡屋顶已超过2.1米 ……属违规建筑。”建设部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而制订的一个标准计算规范,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这一点建设部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中(建标【2004】67号)说得非常明确。
叶根来维修屋顶只是在旧屋的顶层修了个坡屋顶,没有加层,顶高超过2.1米 是技术上的需要,并没有“违规建筑”意义上的增加面积,即他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因为是在农村,而且是在比较偏僻的地方,房屋增高并不影响他人,所以按惯例计算建设面积一般是土地的面积,村民批宅基地也是按土地面积批的。建设部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主要适用于工程的造价计价,而不是适用于土地管理,这完全是两个不同领域的管理规范。安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用这样一个规范来处理叶根来的屋顶,完全是张冠李戴。叶根来村里有很多村民被拆迁,在计算赔偿时,应该用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来计算建筑面积,但政府并没有这样计算,许多农民都没有计算屋顶的造价,也没有得到赔偿。也就是说,该计算的没有计算,不该计算的却计算了,这说明了政府执法的随心所欲。从法律上来说,处理叶根来的屋顶应是国土资源局的职责,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无权处理的。
叶根来之所以被非法“执法”,是因为他不肯顾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按照县政府的规划,叶根来的房屋应迁到一处农用田去建造,以加速安吉的“城市化建设”,但叶根来不肯去,因为一来他没有那么多钱造房子,二来他知道农用田是不能造房子的,要是让国务院知道了造好了的房子也会被拆掉,他经不起折腾。由于他跟政府“作对”,政府就用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来“规范”他,不准他盖瓦片。因叶根来是村民小组长,2010年7月、9月、2011年4月和今年4月,他多次率村民到上海向国土资源部上海督查局举报安吉县违法用地,破坏基本农田,所以政府对他恨之入骨,多次派城管上门,剥夺他的“盖瓦权”。
与叶根来“盖瓦权”被剥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县里、镇里官员们却在农村大肆建造别墅,有的建了十几幢,如递铺镇常务副镇长王和平,在国土资源局登记的有六处,没有登记的也有三四处。这些官员大部分是公务员,也有村支部书记,甚至连湖州市的公务员也到安吉来建别墅。这些官员建的别墅,大部分用来出售,但有的建起后七八年也没有卖掉。据递铺镇长乐社区老共产党员、退伍军人郞思本写给国土资源部的举报信统计,长乐社区、六管小区和八一加油站对面等地共有官员、老板、村支书等违法建造的一百几十座别墅和住宅。据郞思本提供的名单,这些官员有:戴先才(安吉县住建局局长)、王和平(递铺镇常务副镇长)、罗绍洪(递铺镇党委副收记,以其弟罗绍尉的名义建)、柴培良(湖州市公务员)、孟建州(国家公务员)、陈函卫(国家公务员)、沈德芳(国家公务员)等。
十八大前,安吉县政府为了防止叶根来到北京上访举报他们,将他押送到新疆阿克苏软禁起来,十八大结束后才将他放回家。今天(11月22日 ),安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派人来威胁他,不准他盖瓦。一年多来,叶根来的“家”就一直没有顶,经日晒雨淋,顶层“人字头”的木料都快烂了。叶根来说,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政府还他“盖瓦权”。中国的人权,又增加了一项“盖瓦权”,这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