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星期三

北京张悦诉东城房管局拆迁行政许可案将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1127,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向张悦送达了开庭传票,载明:122上午930在该院第12法庭公开审理张悦诉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行政许可案。

2011617,住北京市崇文区革新里甲19号的张悦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于2010930作出京建东拆许字【2010】第1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鼎能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起诉后不久,该院裁定中止诉讼,一年多后突然恢复诉讼。

张悦在起诉状中称,被告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于2010930日向第三人颁发了京建东拆许字【2010】第1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其范围为:东至原永外大街东线:南至革新南路;西至马家堡路;北至铁路。张悦认为,被告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不具备作出此许可的主体资格,其行为违反建设部建法(2004154号文件第4条规定;该《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格式和内容违背了建设部关于印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的规定;被告在作出该《房屋拆迁许可证》前,既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听取原告方的意见,违法了《行政许可法》第4647条规定。

张悦希望法院排除干扰,作出公正的判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拆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