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

北京市民陈环被强拆者扒衣服报警遭拘留,申诉无门




(维权网信息员曾莜报道)2010623日上午,居住在北京朝阳小红门乡郭家村126号的居民陈环(158-0148-8719),在没有与有关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遭到政府强制拆迁。参与强拆的有火警、特警、派出所警察及拆迁办和乡领导,还有很多社会闲杂人员,他们大部门都穿着迷彩服。在被强拆的过程中,陈环拿起摄像机欲拍下被强拆的场面,这时人群中有人大喊道:把她拿下。随后有9个彪汉向陈环扑来,其中两个穿着黑色制服,这些人开始抢夺女士手中的摄像机、手机等随身物品。为了留下证据,女士开始反抗挣脱,谁知这些人却七手八脚将她衣服扒光,只留下贴身内衣。

事发后陈女士拨打110报警,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到达现场后并没有调查真相,而是将陈环直接抓走,竟以“故意裸露,扰乱社会秩序罪”做出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女士请求律师援助24小时后得以获释。

女士告诉信息员,她家的房子在北京处于三环以外四环以内,按照市场补偿价格应该是每平方米2万多,而政府只给补贴每平方米1600元,本来可以安置回迁房,但是他们根本不给办理。

女士因不堪忍受因强拆而受到的羞辱及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07月向朝阳法院起诉强拆部门的违法行为及对自己的错误行政处罚,而朝阳法院最终做出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决书。之后陈女士又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申请再审都遭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