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邱宏报道)四川省郫县农民王刚华自家房屋300多平米、祖坟14座,林园地五亩,及附着物价值近千万元的财产,被当地开发商“成都蜀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绑架其人员后强行毁坏,后诉讼至法院,郫县德源镇政府向法院提供答辩称:系“成都蜀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履行该政府实施“成都一号工程”时误拆。
于是,2012年10月26日 ,王刚华同时向郫县国土局、郫县发改委、成都市国土局、四川省国土局和国土资源部,申请要求公开“成都市一号工程”的土地使用情况。
在法定期限内,四川省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该局没有批准过该项目的土地”、而成都市国土局却拒绝正面答复是否有该项目,而是将答复责任推给了郫县国土局,郫县国土局、郫县发改委却超过了法定期限,拒绝答复王刚华的信息公开申请。王刚华表示:将依法控告郫县发改委和国土局行政不作为。
另一方面、对于“成都蜀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毁坏王刚华合法房屋土地及祖坟的刑事案件,王刚华也再次向成都市郫县公安局和派出所报案并已经受理,但郫县公安局已经超过了法定最长30天期限,至今未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法院对他的行政诉讼至今也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最长期限,但还是推诿,据不依法作出判决。
王刚华认为:郫县政府各部门已经涉嫌包庇开发商的犯罪行为。同时根据四川省国土局的信息公开答复内容,郫县政府相关官员涉嫌虚构“成都一号工程”欺骗法院,涉嫌伪证罪,和滥用职权犯罪。
王刚华表示:如果近期郫县各政府及公安机关还不依法履行应有的行政行为,他将依法将这些政府部门告上法庭,对这些直接参与办案的人员将依法向检察院控告其包庇犯罪,渎职犯罪、滥用职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