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

刘杰:我在劳教所里纪实 (四)


                    
我在劳教所里维权,每天在管教的打骂中度过,如果反抗就用各种酷刑,老虎凳、死人床、上大褂、用胶带把嘴封住不许喊,关进小号里后还得加刑期,管教比法院的法官权利大,法院也不准随意加刑期,最多的可加一年刑期。在齐齐哈尔劳教所里老学员作纸葫芦(就是端午节挂的纸葫芦)。年轻的学员挑牙签,(就是饭店用的牙签、筷子)任务量大完不成任务,不能吃饭、睡觉,有的连夜工作不睡觉。挑牙签一天三厢,完不成就加刑期一天,做葫芦每人一天1000个,必须完成完不成也同样加刑期。我的眼睛看不清东西,我不干,我说干活得给工钱,不给开工资,就是劳工,共产党还抓劳工吗?我不进劳教所不知道,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还存在劳工制度50多年。超时超量超体力的劳动就是酷刑制度。我们被劳教人员没有经过法院审判,没有犯罪就是抓的劳工,侵犯了我们的人权。你们管教打骂学员就是违法违纪,国家公务员法是咋学的,管教根本不懂法。
   
我在齐齐哈尔劳教所为全体学员葫芦粉中毒维权,我把消息透露给外面媒体,上面来查把齐齐哈尔劳教所女子队搞黄了,2008514把我们连夜偷偷送到哈尔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我带了两个有毒的大纸葫芦作为证据,到哈尔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安检时被查出,负责安检的三大队副队长刘明,把我带的葫芦收去,还把我写的日记给撕了,我和她吵起来了。晚间刘明、梁雪梅、副所长等人毒打我,把我打昏死后,送上了老虎凳,死人床,折磨我77夜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把我抬到一个房间看管抢救,不让全体学员知道,从此我的两条腿不能走路,毛细血管出血到至今不能走远路留下了后遗症。

我经历了两个劳教所每个劳教所200多名干警管教没有一个懂法的,没有一个是法律系毕业的,和我谈话时得请住所的律师。队长和我谈完话还得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回来答复我,说要跟我学习法律。我说:“我真觉得悲哀,作为国家司法机构这麽多工作人员不懂法,你们是靠什么关系进来的”。有一位老干警对我说:他们都是靠关系进来的,多数都是干部子弟,还得花钱能进来。对我用酷刑的刘明是他公爹花30万从农村买进劳教所工作的。三大队的副队长梁雪梅给学员开大会时候说,他老公是监狱长和司法部有关系,你们想出去每人交60000元就可以出去了,法论功和上访的交多少钱也出不去,一个法轮功和上访的国家给拨款30000元送进劳教所。卖淫嫖娼的、吸毒的、打架斗殴的、小偷交钱就可以出去。梁雪梅还说她花了15万从副队长升到正队长,就是从副科级升到正科级的15万元贿赂。 

劳教所就是贪官污吏的黑工厂,那里生产的牙签、筷子都是国外的商标。有很大的利益链。我们联名上书就是通过法律违宪说制度,不到劳教所里不知道有多黑暗。我建议专家学者不要设立矫治法和矫治制度,就是换个名词而已,还是换汤不换药罪恶制度还在延续。国家还得耗费巨资,养着流氓恶警。人权灾难还在延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