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山西永济农民杨雪会为维护土地承包权不断诉讼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日前本网信息员接到山西运城农民杨雪会的投诉材料,陈述自己为捍卫土地承包权而不懈诉讼七年多,然而政府却无视农民承包权,使诉讼无法得到公正解决。

据杨雪会反映,2012年8月31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上诉的案子再次作出判决,对我要求归还被侵占的承包地的诉求不予认定,只认定了我要求赔偿权益被侵犯的损失的诉求,判处杨村村委会给我赔偿19690元。这样的判决我是不能接受到。七年来我诉讼的主要问题是土地承包权被非法剥夺的问题,我的权益被侵犯的主要事实是我家承包的土地被非法侵占,其它问题都是由这个问题引发的,都是次要的,而永济法院、运城中院都是在这个主要问题上不顾事实,否定我的诉讼要求的。在这次判决前,我问运城中院的办案法官:“我能不能讨回我承包的土地?”法官说“很困难”,我问:“为什么?”法官说:“恐怕会激化矛盾。”我说:“那你们不判我们收回承包的土地,就不怕激化我们一家人的情绪吗?判案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这是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的案子第四次作出判决,我已经向我聘请的律师表示,要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山西省高院如果不主持公道,我就告到北京区。
                   
杨雪会 电话 14702919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