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

安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限制上访维权人士参与(图)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第十二次“12.4”法制宣传日于124日上午在合肥市瑶海区和平广场举行,合肥一些上访维权人士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得参与法制宣传日活动。

124上午9时许,合肥市上访维权人士丁美芳女士拄着拐杖欲从和平广场的西北的入口进入活动现场,被负责保卫工作的警察阻止,派出所朱所长和合肥公安局瑶海分局负责信访的王科长称:那么多领导,不能让丁美芳进去。并坚持要用警车送丁美芳回家,丁美芳见不能进活动现场,称要自己去出入境管理局申办《港澳通行证》也不行,只得乘警车去办理,然后乘警车回家。

而叶顺福则被几个便衣控制带到远离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的地方;赵文祥站在活动现场学生群体后面被双岗街道办事处维稳人员发现后带离现场。

葛道培和王发英老夫妻二人被维稳人员发现后,拒绝了维稳人员带离现场的要求,并警告维稳人员不得违法;年纪八旬的葛道培老人将要求依法处理强拆人员限制他们人身自由、毁灭财产的书面材料给每一个机关的宣传台上都发了一份,并拿出自己购买的上一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十八大上的报告,询问公安等系统的公务员是否学习了?是否知道报告中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意思,当他得到的回答皆是单位没有发报告,没有组织学习时,他非常感慨,作为一个年已八旬的老党员都能自费购买《报告》学习,这些负责执法的公务员们却不学习胡锦涛在十八大上的报告,十八大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如何得以贯彻?

上访维权人士皆认为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维稳人员限制上访维权人士参与法制宣传日活动的行为是公然违法,是与法治精神相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