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南通公安局称:港闸政府对徐丽艳夫妇进行法制教育(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124,刚从黑监狱释放不久的徐丽艳夫妇,从南通市公安局通公复决字【2012】第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得知:91719许,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对徐丽艳夫妇口头传唤,至918450结束。后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对徐丽艳夫妇进行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

南通市公安局的上述认定泄露了天机。2012917,徐丽艳夫妇与朋友一起吃饭,被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抓走后失踪。徐丽艳夫妇的儿子向南通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南通市公安局115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把责任推给了港闸区政府,明确告知港闸区政府对徐丽艳夫妇进行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也就是说,徐丽艳夫妇失踪的责任,应当由港闸区政府承担,与公安无关。

法律工作者原来最担心的是,港闸区政府有可能不承认进行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而受害人也很难证明曾经在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既然南通公安局认定港闸区人民政府对徐丽艳夫妇进行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这就容易追究港闸区政府的法律责任了。港闸区政府必须证明其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的合法性,否则,应当视为港闸区政府非法拘禁公民,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徐丽艳夫妇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69天,后果很严重。徐丽艳夫妇将提起行政诉讼。面对这起棘手的黑监狱事件,港闸区政府将陷入尴尬的境地。我们将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