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经旺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安庆市邵经旺老人为妻兄徐世田维权10年,耗费无数精力物力,迄今无果,却因村委会不作为而背负了照顾妻兄徐世田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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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经旺妻子徐春丽的娘家有兄弟四人,其中徐世田在60岁时就已经进了安庆市宜秀区(原郊区)龙狮乡(现划为迎江区)敬老院,却因2011年10月21日上午 ,徐世田被侄儿徐某殴打,致“右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下段螺旋型骨折,右腓骨骨折,左胸7.8.9 三根肋骨骨折”,徐世田被侄儿一家送医住院仅十天左右,尚未痊愈,就被侄儿与村委会主任和派出所警察办理出院,送回龙狮乡敬老院,并禁止邵经旺和徐春丽探望徐世田。为给徐世田治疗伤情,邵经旺和徐春丽写材料反映此事向社会呼吁,在当时的安庆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等人亲自将徐世田从敬老院接出,送海军116医院住院治疗,但费用完全由邵经旺和徐春丽负担,治愈出院后邵经旺和徐春丽夫妻二人将徐世田送回龙狮乡敬老院。2002年8月12日 徐世田离开龙狮乡敬老院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做抽取接右腿的钢板的手术,10天左右出院,邵经旺和徐春丽夫妻二人送徐世田回龙狮乡敬老院却遭拒绝,原因是,派出所警察不同意徐世田做抽取右腿钢板的手术,当时声称:你们拉出去你们负责(意思是邵经旺和徐春丽得负责扶养徐世田)。
其后,徐世田就在邵经旺和徐春丽二人家中生活至今,一切生活费用等皆由二人承担,期间邵经旺和徐春丽二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龙狮乡政府及龙狮乡敬老院迄今毫无作为。对此,邵经旺和徐春丽二人皆认为,就是因为他们支持徐世田要求侄儿徐某支付医疗费,后因侄儿不履行义务,徐世田要求警方依法履行职责追究侄儿的刑事责任,后又就警方的不作为、乱作为而上访控告,故导致徐世田虽是五保老人却被龙狮乡敬老院拒之门外,他们夫妻二人只得承担起扶养、照顾徐世田的重担。
对徐世田被故意伤害应追究其侄儿徐某刑事责任的案件处理,徐世田及邵经旺和徐春丽认为警方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从一审安庆市郊区法院判决徐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安庆市中级法院仅判决管制两年,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部分,一审法院以徐世田无故不出庭为由按撤诉处理。为了要求司法机关追究殴打徐世田致伤并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侄儿的刑事责任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邵经旺和妻子徐春丽历经甘苦,要求法医鉴定,在副市长批示的情况下,安庆市公安局法医技术鉴定中心分别于2001年12月4日 作出验伤证明、2002年4月25日 作出“徐世田损伤程度属轻伤(偏重)的鉴定结论。2003年5月20日 公安分局以故意伤害罪移交起诉,检察机关于6月25日 向郊区(现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就原告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于7月15日 合并审理。一审中,原告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果不服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法院当即准予并委托安庆市中级法院司法技术室进行法医学鉴定。可是却无法调取徐世田在安庆市第二医院的所拍摄的能够证明徐世田左胸7、8、9肋骨骨折及右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右腓骨骨折的X光片,因为这三张X光片已经被医生借出后遗失,其后医院给安庆市人大信访处的报告中承认三张X光片被医生遗失之事,并对四名医生给予处分,对此,徐世田与邵经旺、徐春丽不予认可,认为应当是串通一气隐匿作为证据的三张X光片,以此使徐世田的损伤鉴定结果应为重伤的只能鉴定为轻伤,以此减轻侄儿徐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郊区法院于10月10日 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于10月20日 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8个月,驳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安庆市中级法院于2003年12月9日 作出(2003)宜刑终字第17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安庆市郊区法院(2003)郊刑初字第4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而裁定的理由中指出证人欧阳珍菊的证明材料没有旁证证明,该份证人证言是在事情发生两年后公安机关才提取的……仅现有的证据不能确认上诉人徐世田的伤情系上诉人徐某所致。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发回重审的必要。
对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搜集证据,提供证据方面,邵经旺和徐春丽多次向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投诉。
此后该案历经重审,安庆市郊区法院2004年3月12日 作出(2003)年郊刑重字第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以原告徐世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同年4月15日 作出(2003)郊刑重字第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两年。而上述两个法律文书,是在5月14日上午 两位法官在社居委工作人员陪同下送到邵经旺家,插到门上,并未直接送达徐世田本人或代理人邵经旺手中。
为此,邵经旺多次赴省城上访,赴京上访,毫无结果,徐世田的承包地被卖和住房被推倒,宅基地也被徐某霸占建了住房。因为帮助徐世田维权,邵经旺和徐春丽不仅要负担扶养五保老人,还因为上访被监控,被威胁,邵经旺于2005年8月29日 在安庆市公安局大厅向公安厅副厅长喊冤被一副处长打了两拳,虽然副厅长接访,有接待处理意见,但迄今没有落实。
虽然如此,邵经旺和徐春丽两位老人希望在他们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案件能够获得公正处理,徐世田能够获得民事赔偿,其承包地被卖和宅基地的事情获得处理,并能够回到龙狮乡敬老院安度晚年,并能够补偿他们的一些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