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子林报道)上海维权人士崔福芳在软禁中,于9月25日 被警察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刑事拘留,一个月以后被违法劳教一年,目前崔福芳被羁押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内。
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对崔福芳实施劳教的理由是:7月1日中午 ,崔福芳伙同魏勤等人,以悼念陈小明(陈小明因为维权被迫害致死)逝世纪念日为由聚集,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据崔福芳的母亲刘淑珍透露:崔福芳在刑事拘留前已经向上海当局写了十八大之前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在写了《保证书》的情况下,当局仍然将崔福芳囚禁在租住房内不准出门,友人前往探望也被阻止。即使这样,9月25号警察仍将崔福芳抓捕,在十八大召开前被上海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劳教一年。
崔福芳家原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75弄5支弄15号,2005年8月5日 上海政府一纸通知--浦府强通字(2005)第42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通知书》下达后,崔福芳的住房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强拆,至今未获得任何补偿。
几年来,崔福芳活跃在维权一线,关注上访维权者被绑架、关押等个案,积极参与废除劳教、要求公民诉权等公民行动,是“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活动的代表人之一。
十八大期间,“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的代表崔福芳、董国菁被劳教;王扣玛被逮捕;行动发起者冯正虎曾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68天,并屡次遭到传唤抄家;陈建芳、沈佩兰被刑事拘留后获释。崔福芳被劳教案,充分暴露出上海当局明显是对“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活动的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