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当事人李颂明今年7月就曾查出来有肺结核,但长沙警方仍将其关押在看守所中。李颂明妻子李香万分焦虑和愤慨,发出《请求习近平总书记给予法律援助》的公开信。公开信对此案的来龙去脉有详细的描述。本网全文刊发,希望此案引起社会各界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注,并再次呼吁长沙当局立即停止对刘华等维权人士的蓄意迫害。
附:长沙杨三姐【李香】致习近平总书记的公开信
--------请求习近平总书记给予法律援助
尊敬的习总书记,您好!
我名李香,女,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兴联村,六塘村组603号村民。身份证:430122197907233626.
车开动了,一路上一直有人在打110报警被绑架,在途中 16:59眭建平发了微博:大约40多分钟公交车开到了丰台区通久路【临】5号的一个大院子。并在进入到通久路【临】5号大院眭建平拨打了12345北京市政府热线【18:07:26北京市主叫01012345,7分 52秒,国内漫游全球通畅聊版48元套餐0.00】,在电话还没有打完,就被几个不明身份的青壮年把电话抢走,没有停几分钟,就冲上来一群不明身份的青壮年,把我们挟持到一辆白色的大巴,车牌为b09705 ,把我按下,坐在车中间,马上旁边坐下两个不明身份的青壮年,他们要我交出手机和身份证,我不肯,他们就强行搜我的包并抢走我的手机和身份证。后又换了一批不明身份的青壮年上车把我们车上17人的手机,身份证强逼交出,不交就搜身,并动手打人,再后又换一批不明身份的青壮年押送我们回长沙【有30多人】车子从北京出发,我们晚饭都没有吃,高速公路之规定零晨2点到5点禁止客车,旅游大巴通行。严重违反了公安部,交通部有关规定。途中上午10点,12点,下午3点钟左右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停车上卫生间,中午在湖北境内吃的中餐导致拉肚子,好多人都要求上卫生间,一路经过4个服务区他们都没有停。进入湖南境内不久,就开始堵车,车总是停停走走,在老人很多次哀求下终于答应在平江服务区停车。哪里知道在距平江3公里 处又开始堵车,哪知短短3公里 却走了将近2个小时,等到了平江后,车子又不进服务区了,老人实在是忍不住,有个所谓的工作人员要她在车门解决了。我们问为什么不停?无人理睬。当时吴莎要下车,在情绪激烈的情况下,呼吸急促,全身发抖,不久就失去知觉。我,眭建平赶紧上去摸脉,没有脉搏没有呼吸,叫大家过了看看,但是有个人【事后才知道他是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路定王台街道办事处主任胡超】出来阻拦,说:“吴莎没事,出了事情他负责!我们强烈要求要打120抢救,但无人理睬,有人借口手机没电了【刚刚还在玩游戏】坐在他旁边的老人骂他没有人性,有些人就对着窗外呼喊救命,大家不断哀求请把搜走的手机还给我们,让我们打120救护车,这时候刘建华拿来了一只手机问你们谁打?我马上拿起手机拨打了120请求急救,120在电话里问有人会心肺复舒吗?大家都不会,后120答应我们在下个出口等待【福临路口】。在打电话告诉家属吴莎出事了,赶快来救人!哪里知道胡超说福临不能停,直接到星沙出口送市里抢救,出了事他负责。车内一片漆黑【大家多次要求开灯,但是总不肯开】眼看吴莎一身冰凉,同车的人都急哭了,这时候因修公路导致堵车才停了下来,大伙就把吴莎抬下车送往安沙卫生院抢救,因为条件有限,后转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急救。
后来我才知道【刘华】吴莎的丈夫【邓生记】,段静玲的老公【曾武】都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都是为了抢救发心脏病的吴莎却被刑拘了,政府却还说:“吴莎是预谋性心脏病”。11月24日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对我们的家属李颂明,邓生记,刘华,曾武进行了无偿的法律援助。正是律师的接触和介入,我们从公安的内部网上才查到我们的丈夫和儿子并没有立案登记,没有立案怎么能关押呢?要立案才能刑拘啊?这难道不是非法关押吗?我家干脆什么手续都没有,其他几位都是强逼要来的拘留通知书,拘留通知书上办案人和时间都没有。也从律师,和别的警察那里得知,这案件是由市委书记陈润儿和张剑飞要求长沙市公安局特意成立了“1104专案组”,由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公安分局主办,其他分局协办,长沙市公安局督办。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执行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我们遇到了种种困难,刁难和限制的问题,特别是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权却被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非法剥夺!“法治湖南”的省会长沙,律师办会见却困难重重。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妨害公务案,而律师办会见的难度超乎想象!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给长沙市公安局发了函后,于12月8日 我们四位家属都收到了同样是无办案人员和办案时间的芙公刑捕通字【2012】05,06,07,08号逮捕通知书,更无聊的是他们把逮捕证送到我老公【李颂明】的老家,离我家80公里 外年迈老父手中,还说“我和李颂明离婚了,要想见儿子就好好配合他们,如不配合他们,就要判你儿子三年的刑,老父被吓得直哆嗦赶快把字签了。他们同行五人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穿工作服,按法律程序我是李颂明的第一告知家属,本来发生地也在这里,跟他老家没有一点关系,我看了逮捕通知书,罪名却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真是没有天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李颂明老父亲是越战老兵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却受到这样的待遇和欺压!我是开福区新港镇兴联村村民代表却遭到打击报复,老百姓怎么活??
习近平总书记您在2012年12月5日 宪法公布实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我们要依法保障全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望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您说的幸福中国,好日子。而您说的幸福生活自从十八大结束后不但没离我们近,反而觉得离我们渐行渐远。我们作为省会长沙的居民,生活却得不到保障,看到身边的邻居打的打,关的关,死的死受害的人是越来越多,心中倍觉凄凉。不知总书记看过新浪微博?看看里面的血和泪吧!法治的春风什么时候能吹到我们湖南长沙来?我们到北京来旅游,却被限制人身自由,遭遇搜身,殴打,回来后被非法拘禁,来接我们的家属却被非法刑拘及逮捕!我们在网上查到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通过法律程序监视居住的人才能被限制人身自由。难道他们这样对老百姓都无人管,难道真的是官官相护,集体犯法等于不犯法,难道真的是天高皇帝远吗?
我丈夫为了救人而被非法关押,我10岁的女儿天天哭着要爸爸,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而我丈夫是我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今年7月还查出来有肺结核,该病是国家免费治疗政府却处处都为难他,现在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他给关到看守所去了。【中华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收押,有传染疾病的,或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符合不予收押,可以取保候审。原来幸福的家遭到灭顶之灾!请求总书记为我家10岁的小木兰救父!请求总书记明察!请求总书记为我这个弱女子伸冤!!及法律援助。
请求人:李香 2012年12月 于长沙
10岁的李颂明之女为父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