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星期四

投资7年的林木不能采伐 ,投资人到省政府上访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1月17日,成都市亿锦林业公司519户林主的60多个代表,到四川省政府上访,投诉攀枝花市政府和林业局支持和参与亿锦林业公司在林权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在核发《林权证》事前审核中对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失察,误导投资人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完成购买交易,致使投资了7年的林木因砍伐指标的限制而得不到任何收益。省政府门前,增派了几十名警察把守。

2005年到2006年间,成都亿锦林业公司到处宣传其在攀枝花有大片林地,投资林地,投资人可取得7年的《林权证》,林木砍伐的收益归投资人。并宣讲国家林业改革政策的相关文件,说是林权流转。路凌等519户,拿出了一生的积蓄,投入到了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7157.1亩的林地,攀枝花市林业主管部门派人亲自到成都,为519户投资人颁发了盖有攀枝花政府和林业局鲜章的《林权证》。现在,林地已达到国家规定采伐条件,《林权证》也已经到期。519户林主于近两年多次向仁和区林业局提出采伐指标申请,2012年底才回复说:只能按常规管理给砍伐指标,需20年以上才能完成砍伐。使林主的合法采伐变相成为不合法的采伐销售,私有财产慢性流失。于是,60多个林主代表于1月17日,到四川省政府上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当地政府按现有的市场价整体收购予以解决;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特事特办给指标,支持林主在2-3年内集中解决,兑现收益;三是以改革思路进行创新,突破现有政策框架,采取变通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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