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7日星期日

商立军诉济南市劳教委一案开庭审理



(维权网信息员郝原报道) 本网信息员获悉,2013年1月10日商立军诉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违法请求撤销一案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20多名访民前去法院旁听,被告席坐的是济南劳教委主任。开庭辩论十分激烈,商立军引用法律法规,要求法院依法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控告检举权,还他清白。旁听席个别访民情绪激动斥责劳教制度,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公布下次开庭时间。

商立军和同样受到劳教伤害的刘东秀、刘宝珠为争取法院立案付出了极其艰苦的努力,每星期去几次法院争取立案。商立军案立案审理当天,刘东秀、刘宝珠至今法院还没有依法立案。商立军在被劳教后的第二天即向济南市历下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直到劳教结束法院也没有依法立案。商立军出所后又通过无数次的催促法院才得以立案,来之不易。劳教使他们旧案未结,又填新冤。他们勇敢地向行政侵权亮剑,依照法定的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商立军、刘东秀、刘宝珠都因劳教使他们受到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家庭伤害、经济伤害都是非常严重的。他们坚决为受到的不公讨要说法,长期坚持每个星期都到法院催促依法立案。他们用自己的维权行动维护人权、维护法律尊严。

劳教起因:2010年5月27、28、31商立军、刘东秀、刘宝珠等20多名访民集体到山东省纪委上访反映他们多年到公、检、法、政、人大部门上访无果的问题。访民要求省纪委履行职责答复多年控告检举某些公务员违法行为的控告结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接访是省纪委法定义务。访民打出三幅长10米宽1米多宽的巨大红色条幅。强烈要求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但商立军、刘东秀、刘宝珠却遭遇了分别被非法劳教的恶运。

商立军、刘东秀、刘宝珠等被非法劳教的公民将继续采用法定程序和法律手段积极努力维护合法权益、抗议被非法劳教,督促法院立案审理不服劳动教养的行政起诉。请求国家赔偿。落实十八大精神: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不服劳动教养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起诉的受案范围。收到《行政起诉状》的法院应于立案审理。即不立案也不裁定无限期拖延属法院违法行为,应受到追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