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

江苏冯兰美控告黑监狱遭逼迫,法官系黑监狱帮凶(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14,黑监狱受害人冯兰美向如皋市检察院控告信访复查科长张志林、主任胡加余、政法委书记马京武等对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47天。期间,如皋市政府马跃法官二次到黑监狱威逼冯兰美撤诉,并对冯兰美说,你斗不过政府的,撤诉吧。冯兰美在逼迫之下撤诉才获得释放。冯兰美请求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冯兰美说,她起诉如皋镇政府非法强拆一案,几经折腾,于2012111日立案。113,冯兰美被当地公务员抓进苏通生态园关押,并实施虐待。几十个黑监狱看管人员轮流监视冯兰美,将她与世隔绝。监管人员不准冯兰美盖被子睡觉;还时常采取饥渴的手段折磨她,稍有不顺,就对她拳打脚踢;甚至不准她外出看病,只能将医生请进黑监狱内诊治。冯兰美不能忍受如此惨无人道的迫害,曾经绝食5天。

2012121819日,如皋市法院行政庭马跃法官二次进黑监狱“劝”冯兰美撤诉,并明确告诉冯兰美,你是斗不过政府的。

法律工作者指出,马跃法官明知冯兰美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二次到黑监狱“劝”冯兰美撤诉,属于私自会见当事人,且情节严重。其实质是,胁迫、诱使当事人撤诉,依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应当给予马跃法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另外,马跃法官所谓“你斗不过政府的,撤诉吧”的言论,有损于国家声誉,泄露了审判秘密,严重违反《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六)、(十)、(十二)项规定。《法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冯兰美要求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