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星期一

维权人士吁对陈庆霞非法拘禁案调查追责(图)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近日,一些维权人士和律师纷纷呼吁就黑龙江省伊春市上访妇女陈庆霞被非法拘禁、关“黑监狱”、限制人身自由达3年一案进行调查追责。

黑龙江省著名人权捍卫者刘杰女士早在三年前就在维权网上披露了陈庆霞的悲惨遭遇。她对本网信息员说:“陈庆霞劳教被释放当天就被当地截访部门接回去,被关‘黑监狱’到现在,孩子丢失到至今无有消息。陈庆霞被送进劳教所时已经瘫痪了,根据《劳动教养收容管理办法》规定,并不符合收容条件,劳教所为什么强行收容陈庆霞?这个问题谁调查解决?幕后的黑手是谁?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伊春市劳教委明明知道陈庆霞的孩子在截访中丢失,为什么不让陈庆霞去找孩子?反而把陈庆霞送进劳教所。这个责任由谁来负?是谁为了维稳下令劳教陈庆霞的?这个问题省、市、区主要领导都有责任。陈庆霞和婆婆、孩子去北京上访时是能走路的,为什么被截访的接回关押后就瘫痪了?应该查明原因,把陈庆霞关进“黑监狱”废弃的太平间3年是媒体不知道吗?维权网在陈庆霞当时被关进太平间时就关注了,多次给予报道,我在劳教所里认识陈庆霞就关注她到至今,为什么一直到今天陈庆霞的冤案也没得到解决?应该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查追责。”

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的刘昌松律师也认为:“按照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刑法不仅将非法拘禁入罪,还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陈庆霞劳教期满后,没有任何程序和法律手续,又被继续限制人身自由达三年之久,是谁决定的,又是谁实施的?必须查清楚,并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退一步说,若案件真是一笔糊涂账,查不清直接责任人,有关领导也应承担滥用职权的责任。”
 
需要调查追责的不止是“非法拘禁”。陈庆霞说“自己是走着进看守所的,被打成瘫痪出来。”而伊春相关部门对此只是一再否认,却拿不出有力证据。陈庆霞是否被打,不应成谜,由于这可能牵涉到严重的官员职务犯罪,其中的真相,需要揭开。此外,陈庆霞的孩子在政府截访时丢失,孩子丢失的经过,陈庆霞和当地政府各执一词,这同样应当查清。当看到,不管孩子是怎么丢的,截访都是导致陈庆霞痛失爱子的直接原因。一个孩子不明不白丢掉了,给亲人留下无尽的痛苦,这难道不应当有人担责?谁下决定对陈庆霞截访,参与截访的又是哪些人?这些必须查清楚,追究责任。

坐在轮椅上的陈庆霞

卧床不起的陈庆霞

关押陈庆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