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发生失地农民疑遭街道办事处官员解雇而发生喝农药事件,当即赶往该处调查。
第二天,万春街道办事处就贴出招聘启事,称要招聘万春新苑物业项目部的员工,并通知该项目部的员工于4日到街道办事处面试。4日上午这些员工去面试,还没面试,其中一位年纪58周岁的王元×被王副主任要求出去,因为他岁数大的缘故不能招聘,王元×与王副主任争辩,而王副主任称“再说就扫你。”(扫是当地土语就是打的意思)5日,绝望之下的王元×到万春街道办事处喝农药自杀,被急送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医治。
大约有五六名员工对本网信息员称他们原来是农民,土地被国家征收了,岁数大了,其它工作做不了,只好在物业项目部打工,可如今却产不顾劳动法和当初的相关约定将他们解雇,使大家他们可能面临严重的生存问题。
从员工的陈述中获悉,这30名员工是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且已经工作了一年多,不知万春街道办事处有何权力代替物业公司来解雇或招聘员工?
据本网信息员了解,该处农民的土地补偿费仅9600元一亩,而土地国家征收后的土地出让金则高达205万一亩,农民土地被国家征收的补偿费不足土地出让金的0.5%,农民仅获得极少的补偿金就失去了世代耕作赖以生存的土地。
农民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其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无法解决生计问题,其就业养老皆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无疑这是政府的义务,而万春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则令人担忧政府能否承担此义务。